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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半小时发票” 北京商场不满停车收费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9:10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吴颖) 针对市发改委昨天公布的“北京将从5月1日起实行停车收费新标准”的内容,北京市大部分商场表示,“消息很突然,事先并没有召开有关的价格听证会”。

  按照市发改委文件的规定,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新标准?计时单位将由原来的1个小时改为30分钟,这样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主在部分露天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实际缴费金额降低了一半。然而,一些商场的负责人认为,由于发改委同时强调“新收费标准执行后,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不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的内容,有些原来自主定出优惠低价停车的车场,以及为吸引客源制定的低于发改委规定价格的做法是否都属于“不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的对象。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东安地下停车场对进场轿车收费标准是:进场不足15分钟不收费,进场第一个小时停车费3元,从第二个小时开始,每小时停车费5元。而位于十里堡一家百货商场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前两个小时停车费只收取1元。也许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收费如此廉价的停车场地会随之彻底消失。

  商场不看好停车收费新标准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消费者意见较集中在不满意停车费价格过高。比如,尽管王府井地区目前的停车位充足,但是由于缴费标准过高,许多消费者或是购物不到王府井商业街,或是改开车为骑车。所以,目前发改委应该解决的问题是合理降价,而不是变着花样“换汤不换药”。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收费标准中,已经不再提出王府井、西单、朝外三条商业街每小时享受5元停车费的“特权”,不知这是否意味着这些繁华商业街区的停车价格会相应降低。但有些人士在细研了此次价格调整细则后表示:“停车费实际上是涨价了。”

  记者今天还遇到一个有意思的情况,某商场负责人到税务部门预订“半小时发票”,税务人员表示也是第一天听说此事,并表示暂时还没法提供“半小时停车发票”。J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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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消息,本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配件经营企业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要求本市汽车修理行业必须明码标价。不知这条新规是否又会引发业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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