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应该对消费者反响很大的购车“加急费”进行规范,4月2日在上海汽车行业热点问题研讨会上,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秘书长商锦书表示,购车“加急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的需求,但是这笔费用在收取的形式上有待规范和透明化。
汽销商将“加急费”视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并且收得“心安理得”,宝钢汽车贸易公司徐宪成表示,某些车型在紧俏时收取加急费,在滞销时降价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广本等厂家提出封杀擅自提价的经销商很不合理,汽车经销商应该有给汽车定价的自主权。
商锦书表示,收取“加急费”并没有违反国家和行业的规定,但是从一些纠纷和投诉中可以看出,“加急费”在收取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因此有必要将“加急费”透明化,在合同中明确显示,从而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保护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实习记者林劲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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