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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有哗众取宠之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 19:06  新浪汽车

  网友:这篇文章有哗众取宠之嫌。其实,对于汽车车窗上不允许乱贴标志(包括不允许车内摆放的装饰物遮挡驾驶员视线)的有关规定是有利于驾驶和交通安全的。既然有规定就应该严格执行,从这一点来说,深圳市的规定没有错。在欧洲也有新手标志,好像是一个大写的“L”字母的不干贴,但人家是不贴在后挡风玻璃上的,而是贴在尾厢上的,既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又能提醒后车。北京街头上跑的车,有许多把车的后挡风玻璃贴得跟花瓜似的:有汽车陪练的、有装饰公司联系电话地址的、有旅游广告的……这些都属于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当然应该取缔。但现在好像没人管。北京的交警真不知道他们都在忙什么?再说新手上路,还是应该从源头抓。现在有很多驾校好像就会收学费发驾照,别看学员最后都能顺利过关,但真正摸方向盘的时间又有多少?我们的司机培训和驾照考取制度应该完善,尽可能减少“马路杀手”的产出。再一点,其实在路上,不论新手老手,都应按交通规则行驶,新手不长期占用快车道行驶,老手别超速驾驶或来回并线。车辆各行其道,严格按交通标志行车是为关键。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交通违章的成本太低。交通事故往往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但我们的交通违章处理,尤其是超速违章处理、酒后驾车处罚和闯红灯处罚都太轻了,对违章者没什么约束力。违章现象多了,交通法规便失去了其权威和严肃性,而这也是对守法良民的不公平。某些国家酒后驾车是要坐牢的,我们的呢?区区那点罚款能吓着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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