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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新手上路”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0:31  京华时报

  深圳挂“新手上路”将被罚款(新闻)

  随着新手司机上路的激增,不少汽车的后窗上贴着“新手上路,请多关照”的字样。但从即日起,贴着这样字样的新手们在深圳不仅得不到“关照”,反而会收到交警的罚款通知(详见本报3月31日A14版)。

  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称,《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4条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及前挡风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张贴各种标牌或者其他物品影响操作、妨碍驾驶视线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该负责人认为,这种现象其实包含很大隐性问题,一是在主干道低速行驶,二是它影响自身驾驶视线,三是影响其他车手视线和情绪,实属扰民之列。为此,从4月1日起,深圳市将对新驾驶员交通违章行为实施专项整治。

  对此做法,各方反应有赞有弹。支持者持与交警部门相同观点,认为这些“新手”是“马路杀手”,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多与这些人有关;张贴的标语中有不少调皮的花样,常博人一笑而引发事故,还有的颜色很花哨,影响自己也影响其他车手的视线。反对者认为,“新手”标牌能够给其他司机起到提醒作用,让他们对其保持警惕,避而远之,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不给“新手”上路机会,他们又怎能成为“老手”呢?对“新手”大家应有宽容之心。

  “新手上路”惹了谁(直评)

  长期以来,对一般不会引起反感反倒逗人一笑的友情提示标语,没人提出异议。那么,“新手上路,请多关照”惹谁了?深圳市交警局一负责人解释说,“新手上路”的标语其实包含很多隐性问题,诸如在主干道低速行驶、影响自身驾驶视线以及影响其他车手视线和情绪,实属扰民之列。他还引用相关条例规定进一步论证自己的看法。

  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新手张贴“关照”一类的提示标志影响其他车手视线和情绪。这个推论似乎不能成立。公交车的车身广告是不是更晃眼?而广州某出租公司车后挡风玻璃上的广告词更是抢眼:“我们是黄的”。

  深圳私家车数量增加迅猛,不可避免地“造就”了众多的新手,何况驾龄要在3年以上者才能摘掉新手的帽子。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新手及随之可能出现的问题,交警部门显然不能一“整”了之。

  新手上路最大的隐患是驾驶技术不熟练。如何消除这个隐患呢?当下,在培训和考核相分离的驾驶员训练机制中,交警部门和驾校做得都不够好,以至于很多技术并不过关的新手凭着一纸证明就上路了。虽然交警部门意识到了这种危害,但他们却颠倒了因果,一味责怪“新手上路”之类的提示性标语。

  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安全(有别于罚款指标压力下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与其事后对这些新手进行整治,还不如事先通过对驾校的监管和对学员的考核来提高新手的驾驶技术,让他们安安全全地上路。“新手上路”,还请关照。

  摘编自《晶报》3月31日文/尹辉

  处罚须有理有据(辨析)

  “菜鸟”初“开”乍到,在快车道上既“肉”又“磨”(俗称“肉夹馍”),且有时不识标牌乱闯禁行,的确给城市交通平添很多麻烦。交管部门一视同仁,不因对方是新手就手下留情,这本是公正执法的应有之义。但处罚总得让人心服口服,仅仅因其后车窗上张贴“新手上路”字样就要被罚,则恐有“欺生”之嫌。

  开车人都是从新手开始的,除非明令禁止“驾龄未超过3年者”上路,否则交管部门将永远会面对“菜鸟”难题———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车主张贴“新手上路”本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有可能减少交通事故,怎么就成了要受处罚的“罪状”?

  是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有相关规定,可若是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条规定,司机在驾驶室内悬挂如卡通画、中国结之类的吉祥物都应在罚款之列,凭什么单对“新手上路”下手?

  时下,各种各样的地方规定层出不穷,应该说这是好事。但制定规定一定要慎重,不能想到哪儿就是哪儿。为城市交通着想,专门开展一场针对新手的“专项斗争”似有必要,但处罚总得有理有据,否则会给人滥权之嫌。

  摘编自《大河报》3月31日文/高立学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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