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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贷险亮相 车商、银行、保险公司均在观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9:28 北京青年报

  车商看银行,银行看市场,保险公司看风向

  本报讯 昨天是保监会规定旧车贷险废止的最后期限。一早儿,中国保监会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天安保险和永安财险等4家公司已经向保监会报备了6个新开发的车贷险产品,并获得了批准。这些保险产品将于今天正式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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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为了整顿车贷险市场,防范化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条款费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废止,并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制定车贷险条款费率。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车贷险管理型产品的特征,这次除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设计条款责任外,为防范经营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车贷险业务的管理。保监会:新车贷险提高“保险系数”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介绍,今天即将面市的新车贷险产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合理平衡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贷款机构)和投保人(贷款购车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改变了以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客观上促进了各方当事人加强对风险的审查。例如,新车贷险产品中明确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以被保险人(贷款机构)向投保人(贷款购车人)取得有效的抵(质)押为前提;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行使抵(质)押权后不足以弥补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差额部分,这样实际上加大了银行对贷款人资信调查的责任。

  二是实行不低于10%的免赔率。

  三是车贷险期限规定不超过3年。

  四是明确车贷险首付比例,新车贷险产品要求贷款车辆首付款不得低于30%,且投保人(贷款购车人)必须是贷款车辆的最终使用人等。

  五是新车贷险产品更加贴近市场需求,设计理念更加人性化。例如,部分保险公司的车贷险产品还规定,投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死亡或残疾的,保险公司代投保人向银行或汽车贷款机构全额赔付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并不再向贷款购车人追偿。

  六是新车贷险产品费率体系更加精细、科学、合理。部分公司设定多个保险费调整系数,加大了不同风险水平客户之间的保费差距。

  担保公司:利润可能受损

  昨天,北京一家汽车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庞女士表示,从新出台的车贷险来看,保险公司重新参与车贷险市场,将使银行受到的骗贷等风险大大降低。一是将来出现的套款、骗贷风险大大降低,二是高贷低买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不过,这个政策最终导致的结果,将是贷款买车的成本越来越高,使贷款买车的人数一降再降,而购车一次性付款的人数日益增加。

  庞女士透露,由于新车贷险产品要求贷款车辆首付款不得低于30%,购车人在担保公司实行担保的过程中,还将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证保险,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将意识到贷款的成本越来越高,这样将导致分期付款购车用户比例下降。庞女士告诉记者,目前95%的购车人都采取一次性付款。而政策出台后,一次性付款购车比例人数的增加,将使担保公司的利润可能受到一些损失。

  保险公司:不会大力拼抢这块业务

  昨天下午,中国人保和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均未接到总公司下发的已经获批的新车贷险条款,显然,今天新车贷险至少还不会在北京市场露面。

  而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该公司在5年前主动停止了北京市场的车贷险业务,今后即使从总公司接到新条款,也要慎重考虑后才会决定是否在北京接着卖车贷险。同时,他表示,这个业务是否会做以及做多大规模,更取决于银行、车商、消费者等多方面对这一产品的认可程度。中国人保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认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包括车险、车贷险等诸多业务上不再一味争抢市场份额,而是更加注重对风险的管控。

  车商:关键看银行是否积极响应

  “尽管4月1日推向市场的新车贷险从根本上能缓解目前车贷市场的风险,但是,如果这一新车贷险产品不能得到银行的积极响应,仍将面临尴尬的境地。”一位经营捷达车的车商说:“从汽车经营的角度讲,我们没有理由把已经停止了很长时间的车贷险费用强加给车主。”

  车商段先生说,按照没有车贷险的贷款程序,车商接到消费者的贷款申请后,会找和经销商有合作的银行,然后由银行来决定是否放款给这位消费者。如果消费者贷款成功,经销商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个费用包括:办理抵押登记证费用、家访费、“一条龙”服务费和一些管理费。而现在保险公司要推这一保险产品,无形中消费者要多缴纳贷款额的千分之一点九至千分之二点零(按照保险公司过去的车贷险的保险费率计算)的费用,如果不是银行要求,消费者肯定有怨言。

  一位业内人士说,从长期来看,这个新的保险产品如果能在细则上更有利于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得到市场认同,不排除车商也会积极响应。

  银行:是否接受车贷险值得商榷

  “出台新的车贷险,当然存在有利于银行和消费者的一面,并且给大家多了一种抵御风险的选择。但是银行和消费者是不是接受并选择这个险种,那就不好说了。”昨天,工行负责车贷险的一位人士在肯定了新车贷险有一定优势之后,话锋突转。而随后接受记者采访的建行、农行人士也表示将慎重考虑是否重捡与保险机构的合作。

  一家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任何一项贷款业务都是有风险的,也总要有机构来承担,如果保险条款把风险都规避了,风险还要由银行和担保公司来扛,那把四五千元,甚至更高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就没有什么道理了。”建行一位人士的话则更加直截了当:“以往保险公司保险范围相对较宽的时候,保险公司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钻条款的空子不理赔,就有银行或者消费者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的事件发生。现在条款更严了,投保方拿到的钱是不是会更少。”

  根据贷款人的职业、收入稳定情况,购买车的价格、用途等不同,目前银行最长的放贷时间仍是5年。“车险新条款规定只给3年以下的车贷做保险,这实际意味着车贷险已经把相当数量的业务排除在外,银行和消费者重新选择车贷险的前景并不乐观。”(张艳丽 范海涛 何登峰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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