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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汽车降价动了谁的情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11:47  中国经济时报

  进入2004年,中国汽车市场降价声此起彼伏,仅仅在1月份就共有9个品牌33款车型卷入价格战,平均降幅达9.56%。而前不久南京菲亚特的“惊雷行动”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其旗下派力奥、西耶那、周末风三大系列轿车全面大幅降价,平均降价1万多元,降幅达到12%,其中周末风(1.3SGELX)从14.29万元降至12.19万元降幅高达2.1万元,而派力奥1.3EDX型号售价已比原来低过万元。

  降价对持币待购的潜在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但对于降价车型的老车主尤其是新近买车的车主来说,不啻为一个巨大的打击。

  北京车主刘先生两月前新购了一辆白色派力奥,转眼之间车子缩水万余元,让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我真是气晕了,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车还是一样的车,凭什么我早买两个月就要多花1万多?”他愤然去找经销商就降价一事索赔,但却无功而返。经销商的道理让他也哑口无言:“市场竞争这么激烈,买车的人随时都有,难道因为你买了车就不允许降价了吗?”

  对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理事长张宏庆认为,汽车降价后已购车者没有道理向厂商索赔,因为降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在欧美等汽车发达国家也如此。对消费者而言,除了消费之前再三判断市场行情外,这里也有一个运气的成分,就像有人刚擦了车子天就下雨,“你事先怎么知道它会不会下雨?”

  明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荣律师也表示,新购车降价后消费者要求经销商赔偿也缺乏法律依据。现在汽车的价格并不是国家统一定的,汽车降价不存在违反价格规律的说法。汽车都是企业自主定价,汽车市场和国际接轨,双方一买一卖就达成了协议。只要不是经销商故意隐瞒价格,或者是故意把有缺陷的东西卖给顾客,这个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降价会对老客户造成伤害,不降价在市场上则限于被动,汽车厂家应该如何处理降价问题呢?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张红光教授认为,最妥善的办法是厂商对已经购车者在维修,售后服务等方面做一些变相补偿,对此不少汽车厂商也表示认同。南京菲亚特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任何厂家都采取过降价行动,从降价行动本身来讲确实有一个老客户处理问题,但就法律意义而言,老客户已经完成了购买行为,完成购买行为后一般是不会补偿的,“但我们要求经销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推出一些优惠服务措施,特别是在维修和保养方面的可控的优惠措施,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为用户提供超值的服务。”(本报记者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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