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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也有面子问题 私换车标三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10:07  解放日报

  1.对于汽车美容店擅自为车主更换车标,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罚款。

  2.对于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和交警就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给事故处理带来不便。将依据《机动车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交管部门可滞留车辆的行驶证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整改。

  3.“面子问题”随着汽车的普及,懂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换车标最多只能给不懂车的人一些假象,遇到明眼人看到您换过车标的车,您的“面子”可能更尴尬。现在市政府提倡“做可爱的上海人”,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就应该有大都市的气度,作为上海人也应该大大方方地还爱车原貌,这样不仅不会扫自己的“面子”,还会让我们的城市更有“面子”。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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