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汽车消费者“坏”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08:46  深圳商报

  “我看汽车消费者权益”征文特等奖作品:

  汽车消费者“坏”起来

  汽车走入家庭,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两年私家车越来越多,几家欢乐几家愁,却也让车主吃尽了个中滋味。说白一点,买车遇到了好车子,还有好厂家,好经销商,就要念阿弥陀佛。反之,面对买车买来的烂摊子,真是丢又丢不得,用又用不起,问老天爷,老天爷也会哭笑不得。

  我有一个朋友,前两年做生意赚了些钱,也去买了辆轿车,从那天起,他的恶梦就开始了,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每天都出状况。和经销商交涉,经销商把他推给厂家,到了厂家,厂家起初还很客气,免费帮他维修了几次,后来经常去,对他就没好脸色,最后干脆给他吃闭门羹。我的这个朋友也老实,没有对厂家商家深究,对小打小闹的毛病自求托福,有事到街边修理厂修理就好,所幸汽车的主要部件目前尚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生活中,还有许多车主像我的这位朋友一样那么“老实”。吃亏是福,这句话用在生活别的地方也许是恰当的,但在维护汽车消费者自身权益上也这么“老实”的话,除了奸商会偷着笑外,对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危险。因此,汽车消费者应该“坏”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这个“坏”不是说做坏事,而是用尽各种手段,只要是合法合理,就对缺乏诚信和责任感的奸商们施展。见惯了奸商对这样的车主,称之为刁民。我却要大呼一声:“刁”得好,“坏”得好。

  那么该怎么“坏”呢?我抛砖引玉,归纳了一下,有一些办法“坏”得让奸商们痛彻心肝,把吃进去了的骨头吐出来。

  一、先小人后君子。做小人就是买车前,要对所购的车子斤斤计较,最好与懂行的专业人士同往,充分检查车子各方面的性能和汽车的整体质量,对每一处细微的缺陷都不放过,确保要买的汽车是一辆较完美的车辆。如果确信可以买这辆车了,应该与商家订一份互惠互利的君子协定,因此这个协定不只单方面强调商家厂家的权利,而应该同样突出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这时,你就可以开着爱车出厂门,放心上路了。

  二、先礼后兵。先礼,就是在售后的行车中,如果发现汽车存在的问题,要立刻与商家取得联系,策略性设法引起他们的重视,无论是软中带硬也好,刚中带柔也好,绝不能让他们觉得你是在乞求他们。

  而应该不亢不卑,理直气壮,把这事的“前因后果”说清楚。“前因”,说明是销售方的错误和汽车的本身缺陷,造成了需要你与他们交涉的理由。“后果”,表明如果他们漠视你作为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兵,便是在你对商家的回应感失望,根本无法令人满意和接受的情况下,使出的一招“狠”招,找消协,找法院,通过国家的强制力,充分保护你一个汽车消费者的权益神圣而不受到损害。

  三、先政策后制度。政策是指“三包”政策。“三包”已经在其它商品方面得到了运用,最近有消息称,这项政策也将在汽车领域实施。对汽车消费者无疑是一个福音,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车子,就可以退货。曾经为车消得人憔悴的车主们,为修车付出的金钱和精力,再也不会是个无底洞了。召回制度,也已在中国落户,给了车主一把尚方宝剑的同时,也给厂家和经销商念了一个紧箍咒。这都是过去一些不良厂家和商家不讲诚信的结果。汽车消费者要以这一政策和制度为靠山,勇敢维护合法权益。

  四、推动制定“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美国,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叫“柠檬法”。因为常出问题的车子,给人的感觉,像柠檬一样又酸又苦。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汽车消费者一片晴朗的天空,给汽车消费者一杯蜜糖。这一切除了有识之士们的推动,作为汽车消费者要出更大的力,这样维护起权益来,就有了强劲的武器。

  支了这么多“坏”招,其实进的都是“善”言。为的是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善”行。如果有一天汽车消费者没有必要使“坏”了,那是我最高兴的,我想也是汽车消费者最高兴的。让我们拭目以待,等着那一天快点到来。(江西 谢毅)

(编辑:)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