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概念来说,“三包”本身的意义无须多谈。但是在概念“落地”的过程中,法规对相关各方形成的压力与挑战也是显而易见的,实施效果与法规初衷相悖的情景同样也会如影随形,相关人士有必要对此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据新华社3月21日报道,目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已经通过各方面的协商论证,并已进入了立法程序,我国的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有望在今年内公布并实施。汽车产品“三包”制度指的是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随着汽车产品日益走进普通家庭,汽车也和前些年的冰箱、彩电一样成为生活消费品。产销量的提高,必然引发消费冲突的增多。把汽车产品像普通消费品一样列入“三包”,不仅具有强烈的规则意义,更是一种民心所向。
从概念来说,“三包”本身的意义无须多谈。但是在概念“落地”的过程中,法规对相关各方形成的压力与挑战也是显而易见的,实施效果与法规初衷相悖的情景同样也会如影随形,相关人士有必要对此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对于厂商来说,“三包”法规出台的最大挑战,莫过于产品质量与综合服务。但就目前我国汽车业的实力现状来说,真正抗的住“三包”考验的厂商,恐怕不会很多。指望在“年内”有个脱胎换骨的提高,当然也不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就需要把较多的精力放在一些“事前预设”上。比如,汽车厂商用降低承诺标准,用专业性极强概念用语故意模糊技术指标,加价或其它隐性收费的方式,向消费者转嫁因“三包”带来的风险成本;比如,厂商会利用维权官司的立案、开庭耗时较长等因素,上演一推、二拖等消耗顾客的拿手好戏,游刃于法规的“擦边球”,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应该说,“三包”法规的出台,消费者是最大的受益者。此前,由于信息不对称,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保护,消费者处在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三包”法规的出台,不仅可以有效改变这种状况,也有可能引发一些其它问题。比如,一些消费者有可能会利用“三包”法规,将自己使用不当的过错,转嫁给汽车厂商。因为对属于“非系统性缺陷,是随机、偶然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三包项目来说,目前的鉴定技术手段,对“质量问题”与“使用不当”还很难做出万无一失的鉴定;此外,一些竞争对手还可能会利用“三包”法规为消费者撑腰的条件,雇人为竞争对手制造投诉“盛况”的影响力,达到打压对手的目的。
汽车“三包”在我国历史上史无前例,被列入立法程序当然是件令消费者高兴的事。但是,这部法规以什么样的面目公诸于示,最终能否一路走好,取决于立法、执法、汽车产销环节、消费者、媒体的良性互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汽车“三包”的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立法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执法能力与效率、维权环境与成本,是否有条件让汽车“三包”真正名至实归。(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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