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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上海该不该“限行” 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09:28  解放日报

  国家9部委严令: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

  上海的两难:9部委《通知》着眼于市场运行,上海对小排量车“限行”则为道路畅通考虑。如坚持“限行”,便有悖于国家9部委整治规定;如取消“限行”,对上海拥堵的道路交通又将“雪上加霜”———

  去年12月,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时至今日,上海实施车市专项整治的进展如何?记者日前一路采访后看出,对于上海地区来说,《通知》中提出的“清理和废除对非本地生产汽车的销售和使用等歧视性政策及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将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上海对小排量车实施“限行”措施,虽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也确实成了车市的“软肋”。且听各家对此的说法。

  政府部门:“限行”没有歧视性

  上海市经委有关人士表示,上海近几年清理整治汽车市场几乎从没有停顿过。自2000年1月实施私车牌照无底价拍卖后,彻底改变了以往用地方政策的倾斜来鼓励购买“地产车”的“扎篱笆墙”做法,已经不存在“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的问题。同时,经过对汽配、汽修、旧机动车、报废汽车等专业市场反复清理整顿,以“政府指导、市场规范、行业自律、用户监督”为特色的行业管理协会相继成立。这次《通知》的下达将促使上海加大对汽车市场整治的力度,从而达到全面深入、规范有序的常态管理。

  谈到对小排量车辆“限行”问题时,市经委有关人士说,这一问题上海目前确实存在。由于“地产车”中不存在小排量车型,被“限行”的几乎全部是外地产的微型车,因此,客观上很容易被误解为对非“地产车”的一种歧视性政策。事实上,上海采取的“限行”措施,是从上海交通道路越来越难以承受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并没有任何歧视性成分。国外一些大城市为了缓解道路拥堵,不允许中型客车进入市中心,人家并没有认为这是对中型客车的歧视。当然,从商务角度来看,上海对小排量车的“限行”并非无可挑剔。因此需要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规范“限行”,以实现对道路交通根本性的长效管理。

  交巡警部门:“伤十指不如断一指”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士透露,让方方面面都头疼的小排量车“限行”问题,是放宽、解禁还是报请中央特批后继续维持,至今没有确切说法。这不是交巡警单方面能拍板的,就像当初二度决定发布“限行令”一样,需要依据上海道路交通实际状况,由市公安局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才能作出决定。

  据介绍,尽管上海城市道路建设发展很快,但历史遗留的先天不足使现实交通状况依然捉襟见肘。近10年来,上海道路长度约增长108%,道路面积约增长142%,而机动车增长却已超过470%。因此,实施对小排量车“限行”,是上海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而不得不采取的一项举措。

  交巡警方面认为,微型车由于排量小、动力性能差等因素,一到高温或寒冬季节使用空调行驶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不适宜在高架道路上行驶。有数据显示,在一个月内,微型车在高架道路上因各种原因造成抛锚或发生事故的比重,约占当月事故总量的四成。为此,市交巡警总队先是对排量在1升(含1升)以下的机动车实施7点至9点、16点至19点的高峰期禁行高架道路和延安东路隧道。随着2000年11月上海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道路交通险象环生、恶性事故频发,从2001年9月下旬起,又进一步调整为全天禁止排量为1.2升(含1.2升)以下的机动车驶入高架道路。尽管二度对小排量车“限行”升级,排浪式的交通整治战役接连不断,交通道路管理软硬件设施覆盖面和科技含量均领先于国内,但由于上海机动车现已增长至约150万辆,仍然给申城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压力。如果对小排量车的“限行”开禁,将使原本就车满为患的高架道路拥堵加剧。因此,与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限行”小排量车实在是一种无奈而必要的选择。

  厂商、消费者:高架拥堵都是微车惹的祸?

  一家微型车厂设在上海的销售公司总经理对“限行”满腹怨言。他说,我国微型车从80年代起步至今,无论外观造型还是包括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舒适性等在内的技术质量,都有了飞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和生存能力。其经济实用、排放低、油耗省、泊位小等优点,符合我国市民的消费需求及实际购买能力,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最贴近市场和用户的“国情车”。他介绍说,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大都市里,微轿微面等经济型汽车是市场的主力,销售十分活跃。但这种受广大工薪族喜爱的微型车在上海却好事多磨:先是嫌微型车档次低、外形不美观,有损大都市形象而受限制;后又认为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再受上牌限制;待大多数微型车配置了电喷和三元催化器后,又嫌排量小、动力差而被剥夺上高架权利的升级“制裁”。他想不通,难道高架拥堵都是微车惹的祸?

  在一家微型车特约维修站,一位车主告诉记者,上海的道路建设跟不上汽车发展的速度是事实,“限行”可以理解。但光对微车“限行”有失公平。同样是缴了购置税、车船税、养路费的机动车,何以“抓小放大”?应该不论排量论牌号,单号双号轮流上。

  另一位车主抱怨说,他原来购买的1升微型车,由于属高峰期“限行”对象而被迫“割肉”卖掉;再贴钱买辆1.2升的新车,本以为从此不再受“限行”之苦,谁料半年不到干脆被全天“限行”高架。他认为,车辆每年年检都上检测线,不管是新车旧车、排量大小,凡是车况性能达到相应标准的,都应发高架通行标签,反之则纳入“限行”之列。否则,仅仅因车微而“限行”,怎么说得通。

  还有一些车主既指望早日取消“限行”,又担心一旦开禁会出现大车小车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因此他们认为,与其“蜗行”不如“限行”。

  国家9部委联合开展车市专项整治,旨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汽车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对此,上海自然也不例外。问题在于,9部委《通知》着眼于市场运行,而上海对小排量车“限行”则是为道路畅通考虑,这就使上海陷入两难:如坚持“限行”,便有悖于国家9部委的专项整治规定;如取消“限行”,对上海拥堵的道路交通又将“雪上加霜”。这究竟该如何是好?(张煜林)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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