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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换车标隐患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 11:20  人民网-市场报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人们对车的要求和品位也在逐渐提高,很多人不再仅仅满足于有车开,更讲究车的牌子、型号。于是在路上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一些“冒牌”的高级车,比如挂着“蓝鸟”标志的夏利,贴着“四环”标志的奥拓。可以说,私换车标已经成为一些爱车人眼中的时尚。

  春节期间,记者分别往广州、上海、天津的几家大型汽配城打去电话,要求订购本田车标,对方都表示没有问题,随时可以取货。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北京西郊汽配城等几家北京著名的汽配市场,都看到了出售车标的摊位。柜台上,奔驰车标、宝马车标、丰田车标、三菱车标等多达几十种,只要你点名要哪个品牌的车标,即便这家商铺没有,店主也会热心地介绍别家店主帮你找到,并且帮忙安装。

  一位店主见记者对车标感兴趣,忙迎上前来:“您想要什么牌子的?我这牌子特全,原厂的、仿制的都有。”记者拿起一个本田的标志问道:“一个多少钱?”老板答:“原厂的贵,200元钱,仿的就便宜了,15元一个,绝对跟真的一样。”另外的几家车标店,情况也都差不多,真的假的一起卖,而且假的更加抢手。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在短短一个半小时内,有十几辆车来更换车标,买的全都是仿制品。虽然在做工上,这些仿制品要比真品逊色很多,但由于不少车标都是针对某种车型特别制作的,因此十分贴和车身,比如一种“丰田”车标就是专门为赛欧车配装的,极为畅销。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市交管局车管部门就曾明确表示,私自更换车标违反《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与登记注册的车辆品牌不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和交警就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这将给事故处理带来不便。国家规定机动车的商标、品牌是不许变更的。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改装车辆商标,将依据《机动车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交管部门可滞留车辆的行驶证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整改。

  那么,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车主,冒着被罚的危险更换车标呢?

  一位吉利车主刚在他的小车车头安了个明晃晃的奔驰标志,他告诉记者:“大家都认为吉利车标和奔驰的相似,索性幽它一默,给过年添点喜庆色彩。”另一位把长城赛弗的“城垛”换成“牛头”的高先生也说:“长城赛弗和丰田的越野车很相像,但价格相差悬殊,咱买不起丰田车,换个丰田的车标,也能过把丰田瘾。开在路上,感觉肯定不错。”

  当记者问他们,有没有想过私换车标属于违法行为时,两位车主都表示不清楚相关规定。高先生以为,自行换车标就像给车贴膜一样,只是车辆装饰打扮的方式之一。吉利车主也表示:“没有那么严重吧?我只是换了一下车头的车标,就是为了好玩,又不会对车辆正常行驶有什么影响。”车标店的老板更是说到:“个人换车标的挺多的,这也可以算做汽车美容的一种嘛。个人换着玩玩,也不影响别人的利益,有什么不可以的?”

  就这个问题,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副处长刘燕华说,车主为了某些个人原因私自更换车标,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汽车经销商、汽配商店、汽车美容店等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为车主更换车标,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罚款。此外,有3种情节严重的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即: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明知是假冒商标商品还进行销售,非法制造或买卖他人商标。执法部门一旦掌握了经营者商标侵权事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同时也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看到相关说明,“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车辆必须装置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由此可见,私自换标也有悖此项规定。

  其实,追求知名品牌带来的产品之外的满足感,是消费者的正常心理。汽车商标成了品牌的点睛之笔,也表明消费者品牌意识的不断提升。然而私换车标,尤其是仿冒车标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以及生产企业的利益。对此,广大车主应正视这一问题,不应因一时虚荣而造成后患。有关执法部门也应从源头抓起,整治混乱的汽车商标市场,尽快规范这一行为,从而杜绝私换车标的不正之风。(本报记者 董颖)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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