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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一聊道路交通安全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10:01  北京娱乐信报

  春节朋友相聚,会开车的人总爱聊点儿路上的事儿,一位在路上驰骋多年的驾车老手听说另一个朋友刚刚买了自家车,便向他传授起逃避违章处罚的“秘笈”。诸如用参加赛车活动的场地牌照遮挡住汽车号牌,或用白胶布让号牌中的某个字母或数字改头换面,即可逃过路上的“电子眼”的监视,这样便可少跑两趟工商银行,省下几盒烟钱。别的暂且不论,从聊天中笔者可以断定,这两位车友还没有认真地学习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该法中已明文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按“秘笈”施招儿,查到了可不是罚几盒烟钱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过十年砥砺,已于去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作为我国的第一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职责;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升为法律规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律责任追究原则,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

  新法颁布之初,媒体曾围绕新法中的几个交通管理的热点问题,争先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过,新闻战持续数日后便偃旗息鼓,时至今日,新法颁布已近百天,倘若问一问身边的朋友,是否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回答频率最高的可能是“验车不再要停车泊位”,或“违章停车被拖不再交拖车费”,其他的知之甚少。再过三个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在全国施行,作为经常走出家门的我们,应当静下来,认真地学一学行车走路之法,而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学校、新闻媒体也应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这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本刊评论员 韦一笑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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