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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调查发现:汽车随车文件有损消费者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 11: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海涛报道:从去年7月份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了汽车随车文件点评活动,共收集到24个生产厂家的47种品牌的汽车随车文件,发现有10个方面损害消费者权益。

  这10个方面是:厂家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不承担退货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任何要求;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汽车维修只能在厂家指定维修点进行,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消费者擅自进行任何改装,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只能到指定地点购买零部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希望汽车生产企业切实采取改进措施,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31日 第五版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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