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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有益绝非灵丹妙药 亚奔坎坷之途令人警醒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29日 10:12  汽车周报

  在热热闹闹的车坛中,亚星-奔驰合资项目签订新协议吸引住了人们的目光,而且,这种目光是带着一分猜测、一分审视、一分不解的目光。

  2002年9月2日下午,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扬州市政府在江苏扬州签订了新的合作协议,重新调整亚星集团下属各公司与亚星-奔驰有限公司之间的产品分工。一个成立于1997年的合资企业,续签新的合作协议,这本来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而且,应当说是一件好事。然而,这次签约却在企业内外都产生了众多的疑问,特别是这次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其主题似乎不是以如何扩大发展为主色调,而更多的是解决矛盾,协调关系,界定合作双方的产品划分。

  回顾亚星-奔驰成立5年来的市场业绩,也不能让人满意。扬州亚星客车曾是国内非常有影响力的一家客车制造企业,正因为此,才引来世界著名的汽车制造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前来与其合作,而且,历史地看,当初双方的合作有点儿迫不及待,据有关人士透露,当初双方合作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时机并不成熟,也曾建议双方将基础工作做牢,但是,合作双方都不肯错过时机,选择了立即“结婚”,但是,“成亲”后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了,双方的蜜月期是那么短。

  双方合作的5年时间内,亚星的领导班子换了4任,而且,换班子的结果是,5名管理人员中方3人变成了2人,但这并没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因为,两种文化,两种管理风格不同,从一开始双方就没有意识到这可能带来的问题,从而也没有下功夫去解决,如今积成固疾,想治也不容易。亚星-奔驰的首任中方经理鞠宝才,这位合资合作的始做甬者,对于亚奔项目不成功的原因曾说:“由于对合资企业的经营过于理想化和对合资过程中诸多复杂因素估计不足,使得合资企业的状况很不理想。”然而时间不等人,竞争是残酷的,就在这短短的5年间,竞争对手已经跑到了前面,厦门金龙和郑州宇通分别夺走了市场份额和企业利润第一的行业桂冠。而作为国内曾经名列前茅的亚星,和世界名头甚响的奔驰也只能扼腕叹息了。

  这次新协议的签订,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签字人不再是亚星与奔驰双方,而增加了扬州市政府。许多人不解,企业间的事怎么又多了个政府参与签字,而且从协议中也看不出政府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然而,知情人说,正是政府的作用才使双方真正实现了这次新协议的签订。看来,亚星与奔驰之间存在的隔阂不算浅。据亚星人说,奔驰人在公司太喜欢摆大,通常挂在他们嘴边的用词是:按奔驰公司的标准如何如何。这种心存介缔的状态,令人对亚奔驰的合作前景担忧。也许这才是扬州市政府为什么介入的理由吧。

  事实上,双方签订的新合同已经埋藏有隐患,这次协议的核心是双方对生产的产品范围进行划分。根据新协议,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将把亚星-奔驰作为该集团在中国市场生产奔驰品牌公路客车的业务中心,并将把新一代最先进的奔驰品牌公路客车系列引入到亚星-奔驰。同时,合资方的另一股东亚星集团下属各公司将实现与亚星-奔驰间明确的产品分工:亚星-奔驰的营业范围为8.2米以上公路客车,亚星集团下属各公司的营业范围为8.2米及8.2米以下的公路客车及公交客车。这样的一个分工,在亚星内部是不满意的。就在新的协议签定之后,来自亚星及社会相关方面的不满信息就到了记者的案头,其中一个问题在于亚星集团还有一个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个上市公司,而新的产品划分线,使这个上市公司也失去了生产8.2米以上非城市客车产品的可能。亚星集团总裁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签订新合约,肯定将对上市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600213)产生重要影响。今天的客车市场已经发展到对高档大客车的需求渐趋旺盛的阶段,生产高档大客车的利润远远高于中低档客车。这到不是说8.2米以下不能实现良好的赢利,而是说,既然有利润,为什么一个上市公司不能去生产。同样的问题在亚星也存在着。

  有证券业人士质疑,作为上市公司的亚星股份为什么要违背国家法律,事先隐瞒产品划分情况,不征求股东意见,不寻求法律保护呢?这个问题的提出使问题复杂化了,如果上市公司不对股民澄清这一变动,显然是不妥的,如果说亚星股份可以不遵守这一协议,那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恐怕是亚星-奔驰今后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位汽车业内人士表示,总体上看,亚星集团等三方签订新合作协议,有利于理顺关系,避免同业竞争。但他同时认为,6至8米客车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亚星客车放弃生产8.2米以上公路客车后,其竞争实力并不十分乐观。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大型客车的利润率要高于中客。

  对于由扬州市政府主导的这份新合作协议,该人士的评价是: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为将来发生新的纠纷埋下了伏笔。由于市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亚星客车作为独立经济实体,如果将来它认为有必要生产8.2米以上客车,扬州市政府、亚星集团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对于亚星客车并不具有约束力。同样,如果亚星-奔驰认为有必要生产8.2米及8.2米以下的客车,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也会提出重新修订合作协议的要求。

  这位人士认为,对亚星-奔驰与亚星客车的生产能力进行整合,将其由同一家集团下面的两个生产点变为一个生产点,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障碍。假如对合资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会涉及中外方控股权争夺问题,以及外方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等。

  由于两家公司同属亚星集团,但同时又是具有自主权的经营主体。针对市场变化,亚星-奔驰与亚星客车同时向中档延伸的要求就很强烈。

   亚星-奔驰由亚星集团与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于1997年3月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双方各占50%股份。公投资总额9550万美元,注册资本6010万美元,生产、销售奔驰和亚星牌系列客车和底盘。

  1999年8月,由亚星集团发起成立的亚星客车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从此,在亚星集团下面出现了两家都生产客车和零部件的大企业。在当时的《招股说明书》中,亚星客车承认,由于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其所持有的亚奔公司的50%的股权未投入上市公司,故存在同业竞争风险。亚星集团曾表示,“根据集团公司与奔驰公司签订的亚奔公司合资经营合同,集团公司承诺在股份公司正常运作一定时期后,视亚奔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并经股份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亚奔公司50%的股权以经批准的方式转移给股份公司,从而彻底避免同业竞争关系的存在。”

  如今5年时间过去了,亚星客车要吸收亚星-奔驰股权似乎依然要继续等待下去。

  此外还有一说,就是指责世界500强的奔驰公司出尔反尔,一方面说把亚星奔驰作为奔驰在中国的惟一基地,另一方面又在江西、安微生产奔驰客车。据扬州出版的扬子晚报报道,根据协议,戴姆斯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将把亚星-奔驰有限公司作为该集团在中国市场梅塞德斯·奔驰品牌的非城市客车的唯一基地,并将把新一代最先进的奔驰品牌非城市客车系列产品引入亚星-奔驰有限公司。

  然而,此前有消息报道,今年8月22日上午,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合资项目签约仪式在红谷滩会展中心举行。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吴新雄出席签约仪式。据悉,此次签约项目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首期投资1340万美元,其中中泰凯马控股50%,荷兰Business公司控股50%。新公司将充分利用江西客车厂的有效资源,生产“奔驰”品牌客车,首期投资将形成年生产1000辆客车的能力。

  看来双方还有很深的成见,曾经的伤痕也不是一时可以平复的,尽管客车市场看好,尽管扬州亚星集团与奔驰及扬州政府签订的这个新协议,目的与愿望都是好的,而要实现新的飞跃,恐怕还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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