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BP社报道】丰田公司日前宣布,在小型卡车“黛娜(DYNA)”与平头卡车“TOYOACE”的2吨系列柴油车中设定了“指定低公害车”,该车符合关东7都县市(埼玉县、千叶县、东京都、神奈川县、川崎市、千葉市、横浜市)及京阪神6府县市(京都府、大阪府、兵库县、京都市、大阪市、神戸市)的低公害车指定制度与计划于平成17年在东京都实施的PM排放标准(强化限制)。
配备于这种车辆的排气量4.9L的“S05D”型附带氧化催化剂的柴油引擎〔最高输出功率为88kW(120PS)〕,通过采用EGR(排气再循环)系统及附带可通过氧化催化剂减少尾气排放中PM(粒子状物质)的PM减少装置的消音器等,能够减少尾气中所含的CO、HC、NOX及PM。从10月1日起,将作为销售商选项安装这种引擎。如果是1999年全面改进后的款式,也可以配备在已使用的黛娜、TOYOACE〔配备2吨系列的J05C(5.3升)、S05D(4.9升)、S05C(4.6升)引擎的款式〕上。(记者:栉谷小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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