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在近日举行的九届人大二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胡光宝副主任委员再次提请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是否吸纳“撞了白撞”这一国际通行原则仍无定论。
中国滞后的交通法规仍延用过错原则,简单讲不论机动车主有无过错都要在事故后承担民事责任,而国外普遍实行无过失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简单讲就是事故中机动车主对交通安全尽了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在法制化的进程中“撞了白撞”不实施,中国的大小马路就仍会是世界上死亡人数最多、最危险的“杀手”,本周最令对交通安全心存侥幸的人高兴的是“撞了白撞”仍50年一贯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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