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贺先生的车屁股被野生动物世界的老虎给咬了一口,后保险杠上留下了四个深深的虎牙印儿。他认为,这种事情保险公司理应给予赔偿。没想到保险公司说,保险条款上压根儿就没有车被动物咬了负责赔偿这一说儿。
本报连续报道了这件看起来有些奇,却实实在在发生了的事,文章像一颗炸弹般地在读者中炸开了。
有人说,这个报道真有趣,他活了半辈子也没听说过老虎还愿意咬汽车的。
有人叹,贺先生太天真,甭说车被老虎咬条款上没有,就是条款上有的,保险公司也照样说不赔就不赔。
有人给贺先生出主意,让他开着车往大墙等随便什么东西上轻轻地撞一下,然后再找保险公司索赔,准儿成。
这四个老虎牙印儿无形中成了一剂催化剂,将车主们平日里积压在心底对车险条款、投保、理赔等方方面面的不满,一并都释放了出来。
山东的付先生说:“我就不明白这保险到底都保什么?我的奥迪车光保险费一年就花了9000多,那天我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堆放在路边的石子将轮胎的钢丝硌断,轮胎开始慢撒气。我到保险公司报案,定损人员懒洋洋地看了一眼轮胎,说‘无法判定是钢丝断了,不能赔。’我说‘都瘪成这样了,您还看不出来?’定损人员根本不理我的茬儿,只留下三个字:‘不能赔’。当时气得我真想把保单给撕了。在我最需要保险公司帮着承担风险损失时,而且损失就明明白白地在那儿摆着,可他们就是以种种理由不赔!既然如此,要保险何用?花在保险上的钞票不如扔在水里,还能听个响儿。而现在,只弄得我一肚子气!”
一位署名“zka”的读者在互联网上发来贴子说:“老虎咬车,保险公司肯定不赔,因为我一个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事儿。他提醒常到动物园的朋友,最好把后视镜、前后保险杠、车体周围等凸起的地方全都抹上辣椒水,这是我的车被狗熊咬了后视镜之后总结出来的招儿。”
不听不知道,读者朋友对保险公司各种各样的不满着实吓人一跳。没有亲眼所见,记者对付先生的遭遇不能妄下结论,但“zka”先生的“奇思妙想”可真够人寻思一阵子的。当然,我们不能提倡这样干,那不成了骗赔啦?但凡事都是前有因后有果,如果不是保险公司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哪能把消费者逼到这个份儿上?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好好想想,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主儿。套用一句歌词,也许他们是被弄得“很受伤”了,才不得已而为之吧。
记者问了一下在国外的朋友,得知国外的车险条款制订方式和国内大有不同,他们强调的是一切险,即车主的车出险以后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除了什么什么之外。国内的条款则是把可以赔的一一列明,除了列明的情况以外都不赔。拟订条款完全用的是两种思维方式。
看来,小小的虎牙印牵出了保险服务的大问题。记者将读者的反馈意见总结了一下,发现很多读者都认为现在的车险条款不明晰、不合理、不详尽,而且在保险公司的具体服务方面,也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北京的李先生说他很期待外资车险的进入,说他非常不愿意与中资保险打交道。这种想法当然可以理解,但可能也有些偏激。我们还是希望自己的保险公司能够满足本国保户的需要,帮老百姓多承担些意外风险。
怎么让保户满意,使车险条款更加合理化,服务更加人性化,显然不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事。本报将于近期在读者和车主中展开一次关于车险服务方面的讨论,对车险服务有话要说的读者和车主,尽可以畅所欲言,把您的心里话告诉我们,告诉大家,也告诉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 贺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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