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息昨天,读者吴先生致电《青年时报》质疑:现在个性车牌花样百出,除了SEX001、USA911等这些噱头号码,还有一些拷贝知名企业、品牌的号码如TCL006、IBM001、BMW002、ZTV001等,这算不算侵害企业商标权或者其他权益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律师等,希望得到一个相对完整可靠的答案。
律师观点:
提防恶意抢注车牌号非法牟利
杭州万马律师事物所的屠律师认为,虽然车牌不属商品范畴,但由于车牌每天高频率流动于街面上,区别于一般的公共设施,车牌更加具有“广告效应”。作为企业来说,上了车牌,就自然有一个被动接受宣传或者打击的可能。如果是后者那么企业也许就会挺身而出。屠律师说,现在单张车牌虽然不能单独买卖,但是车和牌可以一起转让。假如用一辆低廉的家用轿车,注册一个牛气冲天的企业的001号车牌,而该企业又愿意高价收购这个车牌,谁能阻止这样的行为呢?如果这样,就根本违背了个性车牌推出的初衷了。
工商部门观点:
现有法律未规定此举侵犯商标权
对于一些个性车牌标上企业名称的现象,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王处长指出,就他所知,现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车牌的注册和商标的注册是两回事,商标注册有其商业价值,大部分商标侵权行为都是以获利为目的的,但车牌号码没有标注在产品上,没有商业用途,也不会产生价值,它只是为了区别车子而取的代号,因此类似TCL等的车牌号应该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