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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停车场管理 重庆市停车场收费要降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01日 17:39  重庆商报

  近日,市物价局和市停车办已分别拟定好降低停车场收费标准及规范停车场管理的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审批。有关人士估计,我市降低停车场收费方案不久将会出台。

  停车收费肯定下降

  据市物价局昨日透露,送审稿拟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总的来说是降。以室内停车场为例,现行停车标准是每车每小时收费3—5元。因规模大小、停车位多少以及设施、服务等不同,在具体核定各个停车场收费时,有关部门坦言,多数靠了上限。也就是说,每车每小时收费四五元的占绝大部分。而送审稿则拟定,绝大部分将靠下限,执行收费3元/小时的标准。同时一些高标准的停车场,仍执行5元/小时的收费标准。

  像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楼、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送审稿没有像成都、昆明、贵阳那样完全放开由市场调节,而是根据重庆的实际情况,在主城九区(含高新、经开、北部新区)内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各区县放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按国家计委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停车仍实行累进递减的办法,不能按小时累计计算。24小时停车收费实行最高限额。送审稿在此基础上,增加对停放12小时作了限额,包月费也限了最高价。据悉,降得最多的有可能是物业小区的停车费。

  停车场管理范围扩大

  市停车办递交的管理办法送审稿,建议由市政部门统一管理,市停车办负责日常管理。管理范围从现在的主城区六区扩大为主城九区,即渝中、江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北碚、巴南、渝北(含高新、经开、北部新区)。

  合理规划各方得益

  在规划方面,此次的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提出,市政部门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主城区公共停车场设置的专业规划。禁止在城市主干道设置占道停车场,禁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置占道停车场。业内人士指出,可有效避免停车场供求不平衡现象的发生。

  明码标价统一票据

  送审稿建议,经批准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由市停车办统一发放停车专用票据,无此票据的,车主有权拒绝交费。同时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要悬挂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标志牌,同时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收费标准。

  建议政府修建公益停车场

  虽然市物价局和停车办递交的送审稿,已建议降低停车场收费标准及规范停车场管理。但是市物价局的相关人士指出,政府政策降价只能治标,而且方案的可操作性也有待实践考验。要彻底改变我市停车收费居高不下的局面,应从市场的角度、经济的角度,找到解决问题的杠杆。有关方面建议政府投资修建低价位甚至免费的大型公共停车场,引导其他停车场加强管理,自动降低收费标准。通过市场之手来解决问题。(记者陈希实习生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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