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市8月1日起率先执行欧洲2号机动车排放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01日 10: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潘善棠)为加快北京大气污染控制的进度,达到2008年举办奥运会的空气质量要求,从今天开始,北京市率先在中国各大城市中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明年1月1日以后,凡是不符合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不准在北京上市和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潘曙达介绍,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相当于欧洲机动车2号排放标准,人们又常称它为欧2号标准。它与当前中国执行的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限值(相当于欧洲1号标准)相比要严得多。以轻型汽油为例,第二阶段的一氧化碳排放限值标准比第一阶段要降低30%,碳氢化物和氮氧化物要降低55%左右。另外,重型柴油车排放的颗粒物要降低70%左右。

  除限值标准外,对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生产一致性检查的要求也要严于第一阶段。从8月1日开始进行型式核准。型式核准,就是对想进入北京市场的新车,先要由国家环保总局按照国家型式认证程序,对生产厂家提供的样车进行第二阶段排放限值标准核准,并公布核准通过的车型。对国家环保总局核准并公布的新车车型,从明年1月1日起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这个检查由北京市环保局对生产厂家批量生产的汽车进行第二阶段排放限值检查。经过检查,凡是不符合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即便它的样车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核准,也不能在北京上市和办理注册登记。

  据介绍,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后,在用车辆仍执行原排放标准,不需要进行改造,但其尾气排放继续实行严加控制,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完)

(编辑:)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