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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二手汽车市场中介的诚信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7月29日 09:20  中国经济时报

  2002年5月27日,《台州晚报》3版头条刊载记者以《烦煞我了,这二手车》为题的采访文章,介绍了王女士购买二手车上当的经过及她给潜在消费者的善意提醒。看了此文后,笔者觉得在王女士这一遭遇的背后,有许多问题值得提出讨论,以便人们对二手车市场及相关方面有进一步的认识。

  建立诚信机制是促进

  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大且交易频繁。在信息经济学的创立、发展中,二手车市场是经济学家(者)研究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时经常运用的经典案例——在“二手车”市场里,假定买方没有其它方法检查旧车的质量,而入市的仅是好车和次车,好车车主自然只愿以较高价成交,次车车主却愿意以较低的价格脱手,而买主知道有一定的概率会买到次车便会压价。假若市场里的次车达到一定比例,买主的压价会更厉害,使得好车车主不会再往市场投入好车。结果,市场上只剩下了次车。此例说明:1)在信息不对称时,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市场失灵”——未能将好车转移到想要好车的买主手中,并未出现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市场调节下的供给和需求总能在一定的价位上满足买卖双方的意愿”的结局。2)这种“市场失灵”具有“不利选择”或“逆向选择”的特征,即市场上只剩下次品。“劣币驱逐良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诚然,率先将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入信息经济学领域研究的阿克尔洛夫(George Akerlof)教授和其他经济学家做研究,同样地为旧车市场作了一些必须而严格的研究假设。虽然这些假设似乎与现实不太相符,但他以顶尖学者的视角,运用科学的参照系和强有力有分析工具,深入研究并建立了“柠檬市场(Lemon Market,即‘次品市场’)”由于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模型,从而使他的分析能够解释假冒伪劣产品为何充斥市场。

  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表明,解决二手车市场“失灵”或“逆向选择”的妙方是努力克服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但要支付成本)。而建立诚信机制又是解决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

  克服不对称信息障碍需要买主

  成熟化的消费行为和卖主讲道德

  就二手车的买卖而言,成熟化的消费行为要求买主:一在购买前要尽可能多地掌握车辆信息和知识;二要货比三家,切勿仓促付钱购买;三是找一位内行人做参谋;四要了解中介机构(人)的信誉;五要由合法的评估机构作鉴定估价;同时,还要核对有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相关税、费是否交纳。这样做虽然增加了交易费用,但能保证买主因拥有了足够的信息而不上当受骗。从王女士购二手昌河的经历看,她对上述六点可能均未注意,求车心切,耳目偶然失聪。

  一分价钱一分货,是交易双方(应当)共同遵循的买卖原则。但是,通常在商品买卖中,卖者总比买者更多地了解商品的信息,旧车的交易更是如此。换言之,在二手车市场中,卖主更易隐匿待售物缺陷的信息,虽然这是违反交易诚信原则的;进一步说,卖主也更有可能采用欺骗的手法谋取不义之财。因此,卖主的诚实与道德显得尤为重要,否则,不管设想的信誉机制如何优良,也难以保证其运行顺畅!王女士的尴尬足以证明,或是卖主弄虚作假或是卖主与中介人联合串谋使她的利益受到损害。既然社会上信用缺失较为普遍,既然旧车市场里有如此多的虚假信息,有理性的买主就会假设,在我不能证明卖主是诚信之士时,我只能把他当成狡诈之徒,对他多留个心眼。从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角度看,买者这一行为实为寻找、验证诚信卖者的公益行为,实为公民推动建立诚信机制的主动行为。设想一下,假如消费者都成熟了,不讲信誉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还能屡次不讲信誉吗?!从这一意义上说,消费者既是建立全社会诚信机制的推动者,又是诚信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持续受益者。正因为有“受益”的激励,所以就有理由相信全体公民都会有推动建立诚信机制的“动力和动机”。这也是各行各业赖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职业道德水准的基本前提。

  建立诚信机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二手车市场既是特殊的商品市场,又是须靠市场机制培育的消费市场。因此,它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合法中介机构和有关组织与个人的共同作为。

  ——政府,在诚信机制建立过程中的作用,当然是决定性的。起码有三:一是政府的诚信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二是政府应是经济组织征信工程的倡导者或推动者,但更是征信结果公正性的一个主要监督者,而不是征信活动的组织者;三是政府及其相关执法、管理机关具有对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和欺诈性的交易行为及结果进行约束与惩罚的职能。王女士如若提出司法、行政救济请求,相关机关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她讨回公道,甚至根据媒体已提供的线索直接进行查处。

  ——各类行业协会在建立信誉机制中大有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行业协会是市场培育的一方重要力量。它们前联企业后洽政府,既具有双重代言人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活动;它们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也会经常在国际经济合作交流或贸易纠纷调处中扮演着“第二、第三政府”的角色。行业协会在建立信誉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性,肩负公开、公正、有效地征信,加强行业自律和维护公平竞争以及保护其成员合法权益等的重大职责,任重而道远。

  ——中介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确立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保证从业行为与诚信机制相协调。旧货市场是商品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仅就旧机动市场而言,其主体与交易活动的参与者除卖主买主外,还有旧车交易市场、介绍所和评估鉴定机构等等,诚信、中立、客观公正应是它们的基本行为准则。对于通过交易市场或介绍所而发生的属欺诈性质的交易行为,场(所)都要进入道德、法律责任被追究的机制;对于经评估机构鉴定估价而完成交易但属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旧车,该机构和经办人员应受相应处分甚至砸饭碗。自然,对于帮助黑心卖主更改里程表的车辆修理企业或个人,同样应受到查处。总之,与欺诈交易、坑蒙拐骗、渎职谋私、串谋害人行为相关的环节均应受到制约。(梁雄军)

  (作者为浙江省台州市物产(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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