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李书福在汽车界是有名儿的敢说话,但对于自己的"家事"却很少提及,致使社会上对李氏兄弟之间的纠葛颇多传言。最近,一种关于"李氏兄弟分手内幕"的说法经国内媒体披露,一时间传播开来。与此同时,一家日本媒体公开指斥李书福"劣迹累累",原因是他的吉利集团侵犯了日本雅马哈发动机公司的商号及商标专用权。
为了辩明事实真相,本文作者特地到李氏兄弟的家乡发家地--浙江台州,走访了两位相关人士,看了一些相关资料,不经意间,触摸到了李氏兄弟家族矛盾的部分脉络。
应该说,文章中的发现只不过是李氏兄弟"内部矛盾"的冰山一角,但它可以或多或少地帮助我们了解大名鼎鼎的李氏兄弟。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从不同的角度补充今天的发现。
在当今中国汽车界,李书福、李书通兄弟无疑都是有相当分量的新闻人物。李氏四兄弟中的两位弟弟先后杀人汽车界,给行业和市场带来的震动也不可谓不大。在围绕着李氏兄弟的新闻战中,最近出现了一些让人困惑的声音:2002年6月6日版的日本《文艺春秋》周刊,以(NHK大加赞赏的中国汽车王是汽车业界劣迹累累的人物》为题,公开对李书福的人品加以指责;6月3日,国内的《21世纪经济报道》也刊登了有关李氏兄弟分手内幕的长篇报道,兄弟之间竞争的火药味地窜上了报纸的版面。
真实的李书福到底什么样?此前已颇多传闻的李氏家族矛盾因何而起?李氏兄弟的故事让人们在羡慕之余又多了几分困惑。为了求证事实真相,笔者无与李书福通了电话,其后又在李氏兄弟的家乡台州走访了两位相关人士。他们的反应和叙述,或许有助于大家更多地了解李氏兄弟和他们之间的故事。
①李书福轻描淡写地说:"我看到啦,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媒体也是为生存所逼,说些假话,制造些耸人听闻的假新闻。作为一直遵纪守法、按法律办事的公民,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笔者原以为,一向快人快语的李书福会对有关报道表现出极大的愤怒,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反应异常平静。甚至没有为自己辩解。
打通电话时,李书福正在北京国际汽车展的吉利汽车展台上。和他的三代"法利"车在一起。听清楚我的提问后,电话那端的李书福轻描淡写地说:"我看到啦,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媒体也是为生存所逼,说些假话,制造些耸人听闻的假新闻。作为一直遵纪守法、按法律办事的公民,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他还说;我认为,不要在乎眼前的是非恩怨,而是要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只有认真做事,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至于我弟弟有没有说过那些话,我不知道,也不想搞清楚。我现在就是集中精力发展吉利集团,为中国老百姓造好吉利汽车,不想纠缠于陈年烂账,不想把精力浪费在无谓的争论上。"
对日本《文艺春秋》周刊提到的"李书福在日本注册了'日本雅马哈'公司,让自己的亲弟弟任总经理,使用酷似雅马哈的商标大量生产摩托车,且已在日本输了官司"一事,李书福明确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李氏九弟分手内幕的报道,其实已经帮他澄清了事实。"我弟弟既然早已跟吉利集团分手,我怎么还有权力让他任总经理?注册'雅马哈'公司的事,与吉利集团没有任何关系。"李书福说,是日本的这家媒体"张冠李戴'了。
但是,李书福拒绝就他与弟弟李书通的关系发表看法。
②吉利集团行政总部办公室主任张桂明:"《21世纪经济报道》我已经看了好几遍,我不相信书通会说那样的话。
浙江台州是李氏兄弟的家乡,也是他们最初一同创业的地方。在这里,笔者见到了两个与李氏兄弟关系密切的人:吉利集团行政总部办公室主任张桂明和李氏兄弟的表兄陈奶春。
李书通更是自豪地说,吉利集团得以起家的摩托业,起初是他第一个开创出来的。
1979年,年仅14岁的李书通等李氏四兄弟一起,在浙江台州路桥做起了小五金生意,"那是地下工厂式的家庭作坊"。1993年前后,获得原始资本积累的李氏兄弟开始办厂生产冰箱蒸发器,第一年的产值达到900多万元。1987年,李氏兄弟开始生产冰箱,系1989年,工厂的产值已经超过1亿元。
那时,作为老大的李书芳,功不可没。
1989年,四兄弟分别办了3个厂:老大李书芳办工艺品厂,老二李青兵和老三李书福办装潢厂,最小的李书通办了一家铝合金型材厂。
"那时我的铝合金型材厂的年产值达到2000多万。"但李书通并不满足。
据称,1994年,李书通替人修理台湾产的光阳摩托车时,发现这种款式新颖的摩托车,研发和制造技术其实并不如想像中的难。他从中发现了商机,毅然决定变卖原有产业的全部设备和原材料,将所获的三四百万元资金投入摩托车的研发和制造。1994年四五月份,台州黄岩摩耗率总厂成立,李书通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这款新产品投放市场后供不应求
(以上为21世纪经济报道》刊出原文)
张桂明:"《21世纪经济报道》我已经看了好几遍,我不相信书通会说那样的话。
当时正在乡工办任主任的张桂明说自己是李氏四兄弟分分合合的见证入。他这样回忆起那段历史:
"1984年前后,他们四兄弟为杭州的冰箱企业做上蒸发器,因为对'民营'有顾虑,就挂了乡镇企业的牌子,执照还是我帮他们办的,叫黄岩县石曲冰箱配件厂。"
"当时(企业)的效益非常好,一年的营业额有四五千万元,这在当时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书福当时已经不满足现状。1986年,书福建议生产冰箱,但几位股东不同意。书福就与二哥胥兵一起,另外组织了一批人生产下蒸发器,同时研制冰箱,不到一年就取得成功,创办了黄岩市制冷兀件厂。1987年下半年,(他们)开始生产冰箱,叫黄岩县北极花电冰箱厂。当时的冰箱十分畅销,四兄弟又于1988年下半年合了伙。到1989年5月,冰箱销售额已达4000多万元,并与青岛红星厂合作,为红星厂生产冰箱、冰柜。"
"1989年6月,由于种种原因,书福他们办的冰箱厂被迫下马,四兄弟和其他几名股东就散了伙。"
"1990年,书福和二哥胥兵商量后决定开发镁铝曲板新产品,这种装饰材料当时的价格很高,要220元一张,而成本却很低。当年5月4日,黄岩市吉利装潢材料厂成立。他们组织了一批人马,到各地去学技术,胥兵则带了一批技术人民关起门来搞研制。他们足足搞了一年多时间,把钱都花完了,一直到1991年9月,眼看着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关头,镁铝曲板研制成功了。到当年年底,就销了800多万元,1992年销售额达7000多万元,1993年达1.5亿元,去年的销售额是3.4亿元。"
"1993年6月,我不再担任乡工办主任的职务,书福和胥兵让我过去,我一直干到现在。1993年8月6日,黄岩市吉利装潢材料厂更名为黄岩市吉利(集团)公司,次年3月又新设黄岩市装潢材料厂,从属于吉利集团。当时,书芳在搞工艺品厂,书通在搞铝合金型材厂。论规模和效益,书通的厂根本无法与书福和胥兵的装潢材料厂相比。"
"1993年底,书福找我聊天,问我下一步干什么好。我告诉他,听说国内的摩托车轮毂质量不好,美国的质量好。两天后,书福就去了美国。1994年春节前后,书福从海南打来电话,叫我到市工商局去注册一家摩托车厂。当时批摩托车厂是很难的,我先后去了市工商局、体改办等部门,终于在4月21日批准我们办了黄岩市华田摩托车总厂,法人代表是李书福。次年2月22日,浙江华田摩托车总厂执照领出,从属于黄岩吉利(集团)公司,法人代表也是李书福。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问书福,摩托车厂叫什么名称?书福说,日本有本田,我们就叫华田吧。而书通到摩托车厂是1994年6月以后的事。"
"1996年5月13日,黄岩吉利集团更名为浙江吉利集团公司,1997年1月7日又更名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一直到现在。成立吉利集困时,四兄弟又合了起来,老大书芳管发动机生产,老二胥兵抓技术开发,老三书福担任董事长,总负责,老四书通负责摩托车总装厂的经营。他们四兄弟当时有个股份协议:书芳10%,书通20%,书福和胥兵70&。当时吉利的注册资本是8800万元,但并未评估,分配上也不明确,他们兄弟间也互不计较。我曾多次向他们提出,股份不明,会有后遗症。"
"我分家出来是两手空空回老家,没从吉利集团带走一分钱。"李书通自嘲地说。不过他带走了造摩托积累的部分资金,带走了造车的经验,也带走了不少追随多年的部下。李书通没有透露他带走的资金数额。
"从吉利集团出来后,是一段很痛苦的经历。回首往事,李书通似乎依然伤感。
但是,李书通并不愿被他的哥哥就此打倒。离开吉利之后,李书通立马移师上海另起炉灶,先期投资近6亿元组建上海杰士达集团。
(以上为《21世纪经济报道》原文)
张桂明:"这话是前后矛盾的。两手空空回老家,没从吉利集团带走一分钱,怎么又说带走了造摩托车积累的部分资金,还说先期投资6亿元组建杰士达集团?李书通离开吉利集团前是吉利集团的股东,也是吉利集团的管理者之一,怎么可能两手空空地离开?"
据张桂明介绍,2000年5月1日,吉利集团召开过包括李书通在内的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李书通退出吉利集团并将他所占有的吉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置换成吉利集团所属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80%的股份,李书通从此与吉利集团脱离关系。股份置换后、吉利集团也退出了嘉吉摩托车公司的参股经营活动。同年5月3日,嘉吉摩托车公司的股东变为李书通夫妇两人。从此,嘉吉摩托车公司与吉利集团不再有任何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关系。
"书通离开吉利集团时,吉利集团将嘉吉摩托车公司80%的股权转给了他。这80%的股价值8000万元,这怎么是'两手空空'?"张桂明向我出示了吉利集团股东会议关于置换股份的决议。上面有李书通的签名。
③李氏兄弟的表兄陈奶春:"摩托车怎么会是书通一个人做出来的?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开始时,摩托车是由我(李书通〕一个人做起来的,在比较成功的时候,3个哥哥要求一起合作。吉利集团对临海吉利汽车、宁波美日汽车、海南房地产等项目的投资。基本都是摩托车这一块业务所积累的资金。"
(以上为《21世纪经济报道》原1)
陈奶春:"摩托车怎么会是书通一个人做出来的?书通不会说这样的话,因为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1994年春节前,陈奶春在李书福和李胥兵合办的装潢材料厂管外协。他回忆说:"当时我们的镁铝曲版卖得很好。但书福这个人不会满足现状,很有战略眼光,能够超前思考。他开始考虑生产摩托车。"
按照陈奶春的讲述,我们得到了事情的大致轮廓:一天,李书福把陈奶春叫去,让他和另一个人一起去广州买摩托车配件。陈奶春等人买回了好几卡车的配件,李书福就组织人马装配摩托车。随后李书福问陈奶春,把装潢材料厂外协部的全班人马拉过来卖摩托车,行不行?陈奶春认为没问题。于是,李书福开始生产摩托车,又把大哥李书芳请过来负责生产摩托车发动机。
"书通也是在摩托车厂办起来后过来的。他当时在办铝合金型材厂,规模和效益无法和装潢材料厂比。他到摩托车厂后担任分管总装厂生产的老总。他管生产还是管得不错的,对集团的贡献也是有的。后来也不是董事会把他撤了,而是同意他辞职,文件更没有发给全国经销商,内部也没有发几份。"陈奶春说。
④吉利集团:我们与雅马哈毫无关联。台州雅马哈公司:在日本注册雅马哈株式会社是合法的。
日本《文艺春秋》周刊在一篇报道中称:"李氏(李书福)在日本石川县小松市注册了'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让自己的亲弟弟任总经理,大量生产摩托车,使用酷似雅马哈的商标……"报道中还提到。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已为此在日本提起上诉,并获得胜诉。
吉利与日本雅马哈林式会社到底有何关系?李书福的说法是没有关系。碰巧的是,笔者在台州看到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吉利集团呈送给浙江省委领导的报告,另一份是李书通担任董事长的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呈送给浙江省政府的报告。两份报告来自不同方面的报告,都为李书福的说法提供了佐证。
吉利集团的报告称:
吉利与商标、商号授权案毫无关联
报告之一是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写给浙江省某领导的,落款日期是2002年3月8日。在这份《关于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与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系情况的说明》中,吉利集团就所谓"吉利集团侵犯日本雅马哈商号、商标专用权"一事表明了如下观点,
一、2000年5月1日,经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会议同意,李书通退出吉利集团,其所占吉利集团20%的股份置换为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80%的股份。自此,李书通与吉利集团脱离关系.吉利集团退出嘉吉摩托车公司参股经营活动,嘉吉摩托车公司与吉利集团已无任何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关系。
二、2000年10月5曰,嘉吉摩托车公司与日本雅马哈林式会社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决定成立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0月5日和10月31日,分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工商局批准。自此,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开始商业运作,并不久与"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发生商号、商权侵权纠纷。
三、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吉利集团与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及与"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日本发动机株式会社的商号、商标侵权纠纷"根本毫无关联。李书福与李书通亦仅为兄弟关系,根本不存在任何商业关系。
吉利集团在这份报告中还表示,社会上一些不明真相、不负责任的媒体到处发表、转载由日方捏造的吉利集团侵犯日本雅马哈商号专用权一事,在国内外均对吉利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据说,吉利也曾通过日本《两轮摩托车》杂志与日方沟通、交涉,要求了结此事,但日方不予理睬,仍旧在继续损害吉利集团的声誉。
台州雅马哈公司的报告:
李书通与日本友人控股兼并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是合法的
报告之二出自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之手,落款时间是2002年3月20日。这份写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报告,明确讲述了台州雅马哈摩托车公司的成立经过。
关于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的由来以及合法性,这份报告中写道:2000年9月,原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书通与日本友人合资并控股兼并成立了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在兼并之前,经日本当地地方法务局确认,日中合资注册"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的商号是合法的,并依法办理了合法的企业商号注册。故可以肯定地说,根据日本现行商法典中商号名称的法规条文,日本雅马哈林式会社这一商号是完全合法的。
关于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合法性,报告中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与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30日签订协议,合资建立"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2000年10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给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例》,明文规定;"访企业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准予开业"。因此,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是完全合法的。
关于华田牌摩托车生产、销售的合法性,报告中写道:合资公司建立以后,根据协议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台州华田摩托车有限公司联合制造"的字样,并打上"华田"商标,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报告认为:"台州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自2000年10月5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来,因雅马哈企业名称问题受到了日方个别企业的非议,给我们企业声誉、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转带来了许多困难。"为此,他们请求(浙江)省政府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协调研究处理,以确保我们早日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
台州雅马哈公司诉浙江省工商局一案已在台州开庭
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台州市巾级法院已在6月初开庭审理了台州雅马哈公司诉浙江省工商局的行政诉讼案,要求纠正查封"华田摩托车的行政行为。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在台州,笔者还见到了台州某律师事务所周显根律师。周显根律师从1995年担任吉利集团下属部分企业的法律顾问至今。这次又受台州雅马哈公司及华田工业公司的委托.代理这起与浙江省工商局的官司。
周律师说,他已经看到日本《文艺春秋》周刊和广东《21世纪经济报道》的有关报道。这位资深律师表示,对一些严重歪曲了事实真相的报道,吉利集团完全可以以侵害名誉和诽谤为案由将这些媒体告上法庭。
针对一些媒体大力"挖掘""李氏四兄弟分手内幕'的做法,周显要认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家族制企业中的兄弟分手各自发展是极其正常的事,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实际上尽力消除家族制企业的影响、把吉利集团引向现代管理的股份制大集团,既是李书福的明智选择,也是社会和企业的幸事,起码也是李书福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之一。"为什么有的媒体对这种非常正常、理性的兄弟分手事如此感兴趣,而且不负责任地乱写一通?难道这些记者希望中国民营企业的家族制地久天长吗?" (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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