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会丽 萧雷报道 随着汽车消费的兴起,汽车金融业的市场日渐形成。而在加入WTO后,国外汽车金融业作为服务贸易的一部分即将进入我国。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汽车金融业?日前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我国如何建立汽车金融服务业尚在探讨之中。
10月12日,由《汽车与社会》杂志社、汽车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组织的国家软课
题《在中国建立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体系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研究》第二阶段结题发布会在京举行。有关官员说,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对汽车金融服务业并没有什么障碍,只是操作缺乏具体指导,为此课题组提出建议,希望中国人民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业方面能起到推动作用。
据悉,该课题是在国家科技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研究的。经过一年的努力,对在中国建立中资、中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可行性及其经营管理、运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课题组准备将第二阶段的课题成果正式上送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
汽车金融服务业在国外非常发达,全球每年以融资方式销售汽车的总金额约为1兆美元,而且每年的增幅达3%~4%。从国外经验来看,以汽车公司为主体的汽车金融服务业不仅对本公司的汽车销售起到很大促进作用,而且可为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据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介绍,2000年两家公司的利润均占到了集团总利润的1/3。
《中国汽车报》(2001年10月1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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