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和法规是一个国家、行业对相关产品质量要求的最低限度和保障,是该领域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日益严格的汽车排放法规在汽车发动机净化技术、清洁燃料应用等领域内引发了持续不断的技术进步。就燃气汽车而言,其发展过程与相关标准的发展紧密相连。许多国家在积极推广应用燃气汽车的同时,也制订了一系列标准法规,对从整车、专用装置、燃气质量到加气站建设等燃气汽车生命周期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有效地保障了燃气汽车健康的发展。
我国在发展燃气汽车的初期,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法规,国家难以实施质量管理,造成地方、部门自行组织引进,生产来自不同国家的专用装置,其产品质量不过关,技术水平低。由于无行业标准可依,汽车改装曾出现一哄而起,造成散、乱、差的局面。有些地区盲目投资生产,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改装车辆性能较差,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此,1997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了“全球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燃气汽车标准制订工作。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国汽车行业标准化归口单位,其中设有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近年来,分委会与国外著名的公司进行过多次技术交流,在掌握了ISO/TC22/SC25标准、ECE R67法规及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燃气汽车生产、改装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大、加快制标力度,组织燃气汽车及相关标准化委员会共同研究制订并发布实施了《燃气汽车及相关设施的标准体系》、《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等19项标准,基本上缓解了有关标准的紧缺状况,在燃气汽车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这些标准的制订,使我国燃气汽车及专用装置、相关设施的关键零部件和重要项目的开发、生产、销售、使用、服务等环节基本作到有法可依,在推动燃气汽车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顾严平)
《中国汽车报》(2001年09月28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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