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和国家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扩大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从1.6L购置税下调、汽车下乡到以旧换新,如今又一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锤落音定。
汽车金融业务能否为汽车市场的振兴注入强心剂?汽车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停滞多年的汽车金融业务,此项政策的直接作用不会太大,需要更大的政策力度扶持。
利好
汽车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扩大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14号,以下简称“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进一步扩大汽车金融企业拓宽其融资渠道。
按照公告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要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8亿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最近一年不良资产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连续三年赢利等条件就可申请发放金融债券。央行指出,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券,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进而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产业振兴。
软肋
融资渠道普遍受阻
近期,趁着国内汽车市场开始回暖,不少汽车企业与银行联手推出信贷购车活动。广汽丰田就携手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机构推出了“车贷零利率”。
事实上,我国八成以上的汽车贷款由商业银行提供。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除了办理手续相对银行简单外,并不具备其他优势,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价格要比银行高出几个百分点,在汽车信贷消费市场上,商业银行一直处于上风位置。
据了解,造成汽车金融公司利率高企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以及自有资金。此外,还受限于严格的监管、有限的经营范围以及融资渠道。
根据央行近期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仅有10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总额378亿元,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低于20%。
点评
汽车金融需加大开放力度
此次央行与银监会发布的公告,能否刺激汽车金融消费?
对此,汽车分析人士贾新光表示,此次“公告”无疑有益于汽车金融机构发展,但我国汽车金融行业现阶段还很难有大的突破。
贾新光表示,要真正发展中国的汽车金融市场,一是国家要真正进一步放开金融业的融资渠道。二是借助民间资本,汽车金融公司如果可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就能对资金流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