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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赔款将推非现金实名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 08: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雪瑾)针对车险市场假赔案成风,保监会昨天下发《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被保险人为单位的,超过千元以上的赔款,保险公司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到该被保险人的实名账户;被保险人为个人的,且赔款金额超过一定金额,也要非现金支付。

  保监会表示,随着车险市场的发展,车险领域假赔案时有发生,严打车险假赔案,有利于有效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份《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中,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严格管控资金支付风险,鼓励被保险人采取非现金方式领取赔款。《通知》规定,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各公司引导被保险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领取赔款。赔款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对于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各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支付结算规定,对1000元以上的赔款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凡由修理单位等机构或个人代被保险人报案的,各公司应要求其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向被保险人进行核实。同时,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打击车险欺诈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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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支付有利挤压理赔水分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车险假赔款在行业内屡见不鲜,主要是由于理赔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不高,保险公司对理赔人员的培训也不够到位,修理厂与理赔人员勾结,从中牟利。对此,《通知》也规定,各公司要加强核损、核赔岗位建设,加强对理赔人员准入、培训、考核和退出的管理,严格各级分支机构的理赔权限管理,建立理赔岗位问责制。

  大地保险北京分公司客户部副总经理张雪松告诉记者,非现金支付,而且将赔款打入实名账户,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将理赔其中的水分挤压掉了,很多假赔案都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修理厂和理赔人员勾结扩大了赔案的损失,并从中获利。今后将理赔款直接打入客户账号里,就避免了这种风险。

  此前,安邦保险就率先在全国分公司内部彻查车险假赔案,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安邦保险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打击车险假赔案一来要从现金支付方面控制,另外还要提高车险理赔人员的从业素质,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轮岗。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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