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本来是为了让人们的出行更加快捷与方便、舒适,然而发展到今天,汽车与行人的关系却形成了一对十分尖锐的矛盾。其原因在于两者同样需要占据一定的道路空间,而一旦发生车与人的冲突特别是直接的碰撞时,如何对于车内的驾驶员与乘客、同时也对车外被撞的行人实施最大限度的保护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现代汽车地使用已经由过去简单的移动运载演变为一个汽车与人、环境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关于前者人们发明了许多有效的技术加以强化,而关于后者则有待继续完善与发展。
从关注到立法
上世纪60年代以后,在汽车的速度与质量大幅度提高,而且汽车在欧美日渐普及的背景下,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重视汽车对行人的危害。在最先关注行人保护的美国,虽然有一系列判例显示出人们越来越注意汽车设计对于行人的保护,但因为缺乏科学的标准体系,难以有专门的法规来规范汽车设计与制造。
到了1994年,首个行人保护的试验方法及碰撞模拟器在欧洲推出,即 EEVC WG10。 2003年,欧洲行人保护法规2003/102/EC正式出台,该法规对车辆行人保护方面的性能进行了分阶段的引导式要求。 2009年根据多年的实际情况,欧洲对行人保护法规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推出了新法规即78/2009。欧洲行人保护法规的推出及改进可以说是发达国家对行人保护要求的一个缩影。
除了欧盟以外,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和韩国的汽车制造商协会(KAMA)也分别在2001年7月和2002年3月制订了类似的保护行人安全的规定,尤其是日本在2004年还颁布实施了《步行者头部保护基准》,规定新车必须安装行人保护装置。
从外观设计到碰撞测试
对于行人的安全保护,其实是从改善汽车外观开始的。从技术的角度考虑,以40-60公里的时速撞击行人,往往不会对车内的乘客造成特别大的伤害,而对于行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实验的结果表明,其实在发生低速撞击时行人也往往受到很大的伤害,因此首先必须从外观上对于汽车加以改进。一系列无用的尖锐物,包括传统的华贵立标、车头与车尾凸起的装饰件等如今大多被圆润的设计所取代。
目前最为系统的行人保护法规是欧共体制定并实施的,主要包括以下的测试:小腿撞击保险杠试验,模拟经过撞击后保险杠对于人身的损害程度。大腿撞击引擎盖前缘试验,模拟经过撞击后车首部分对于人身的损害程度。成人及儿童头撞击引擎盖上表面试验,分别模拟经过撞击后车首部分对于成人及儿童头部的伤害。在这几种比较常见的人车碰撞情况下,汽车公司必须尽量保护行人的安全。
应该说,如此的测试标准只考虑到十分简单的情况,对于复杂的汽车撞击行人的伤害目前仍然处于深入研究的状态。
新技术的发明与新设计的推广
其实,对于行人保护问题以如今的情况来说,很难有比较统一的应对方法,各家不同的车厂为此发明了一系列的新结构与新设备,来提高其产品对于行人的保护程度。
比较常见的是带有软式引擎盖与外置气囊的汽车设计。如丰田汽车公司的新款汽车就开始尝试安装行人安全气囊。这种车外安全气囊的工作方式与传统的汽车安全气囊一样,不同的是这个气囊可以对车外面的行人进行保护,避免人体撞击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以防止在猛烈碰撞下行人与车内乘客受到更大的伤害。福特汽车公司的行人安全车采用了两种可在碰撞中对行人进行保护的新颖安全气囊,这两种气囊一是引擎罩气囊,一是前围安全气囊,两者配合使用可减少最常见的行人伤亡事故。
法国雪铁龙的一款新车具有更加新颖的设计:车头在经受撞击后,其引擎盖接近前风挡玻璃一端会上升15厘米,形成更大斜坡,进一步缓解对行人的撞击力。沃尔沃则在开发能“看见”行人,并在行人走到车前时能够自动制动的系统。与其新推出的带自动制动功能的碰撞警示系统一样,未来的新系统将使用雷达和摄像头探测汽车前面的物体,雷达装置经过升级后具有广角搜索区,将能够大范围地探测到行人。
总之,在保护行人的新概念下,不少汽车公司已经将自己的设计改进得更加先进、安全,更加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