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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交警查获"以酒试刑"的"第一人"(组图)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5月01日 13:05   新华网   字号:大 中 小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月1日凌晨,各地交警执行夜查酒驾任务,一些“以酒试刑”的司机当场被查,成为当地“醉驾入刑”“第一人”。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被查获 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1日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详细

  醉驾入刑实施第一天 重庆抓住首例醉酒驾驶(图)

重庆查获的首例醉酒驾驶重庆查获的首例醉酒驾驶

  5月1日零时4分,重庆沙坪坝区西永交巡警平台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醉酒驾驶,司机廖某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醉酒驾驶。>>详细

  南京查获疑似“醉驾入刑”第一人(图)  

南京查获疑似“醉驾入刑”第一人南京查获疑似“醉驾入刑”第一人

  5月1日凌晨,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拉网抽查酒后驾驶,结果一名持上海驾照的男子在驾车经过长江后街时被查出疑似醉酒驾驶,经过酒精检测仪吹气后,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8.4毫克每百毫升。按照最新的规定,必须抽血检测才能确定是否为醉酒驾驶,并据此进行处理。

  对此结果,男子也是十分慌乱,车上的同伴也知道了从5月1日开始“醉驾入刑”,于是纷纷替他说话。“我们车上连他共4个人,我们才是喝酒多的,他就喝了一瓶啤酒,而且还是9点多喝的,怎么可能是醉酒驾驶呢?”车上一名乘客向记者抱怨,他们是刚刚经过这里,没想到会遭遇警察检查。“车子是租来的,没想到出了这么件事。”车上另一乘客也很无奈。>>详细

  ·提醒·

  醉酒驾车将面临空前严厉处罚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法还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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