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村干部醉驾撞死人找亲戚顶罪
通州检察院透露,张家湾镇某村委会原副主任张某醉酒驾驶村委会公车时撞死一名骑车男子,因怕职位难保,找来亲戚为其顶罪,被预审民警识破。经法院审理,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1年,为其顶罪的亲戚因包庇罪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
醉驾公车撞人
检方称,2009年11月14日中午,时任张家湾镇某村委会副主任的张某参加朋友婚宴时大量饮酒。当晚,酒气未消的张某准备出门与战友聚会。临行前,张某的妻子嘱咐其不要驾车。但为了方便,张某谎称找人代驾,出门后独自驾驶一辆银灰色捷达车上路。该捷达车属于村委会。当晚8点40分,张某驾车行至张采路时,没看到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的骑车男子张某,将其撞倒在地。
检察官介绍,事发道路两侧没有路灯,张某听到声响后才匆忙下车查看。看到男子倒地昏迷,张某打电话告知一名村委会干部和自己亲戚。该村委会干部认为情况严重,向警方报案。张某的亲戚赶到现场,陪其赶至伤者被送往的医院。
找来亲戚顶罪
在医院走廊等候时,张某想到酒驾处罚严重,自己职位难保,便让陪同的亲戚帮他顶罪,称事后赔偿由其承担。张某亲戚当即答应。交警前来调查时,张某亲戚称事发时是其驾驶车辆,张某坐在副驾驶位置陪同。交警部门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张某系醉酒状态,其亲戚并未饮酒。
翌日凌晨,受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2月22日,交通部门认定张某亲戚负事故全部责任,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与此同时,张某与受害者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先支付了45万元,并约定几日后支付剩余的20万元。
民警发现破绽
去年1月13日,张某亲戚被预审民警传讯时,对撞人细节描述不清、言语含糊,表情也很怪异,引起预审民警怀疑。通过再次审讯,张某亲戚说出事情真相,并称张某正在看守所附近等候。民警很快将张某抓获。根据民警发现的新情况,交通部门重新认定,张某醉酒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去年12月,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由于张某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法院对其从轻判决。
最终,张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刑1年,为其顶罪的亲戚犯包庇罪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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