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高速公路施救费新标准将施行 不再按公里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 08:41  今日早报

  高速公路施救费新标准本月施行 不再按公里计,拖车一口价300元

  本报记者 蒋敏华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需施救车将故障车拖离高速路段再维修,这就产生了施救费。本月起,我省高速公路施救费执行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施救费与里程数脱钩,按趟数收费,其中轿车每趟收费300元。

  计费方式改变较大

  记者了解到,11月1日实施的收费新标准,是经省物价部门审批通过的。与原标准最大的变化是计费方式的改变。

  原来的施救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类似于出租车的起步费;另一部分则是故障车辆被拖离的里程数。以轿车(一类车)为例,起步费是200元,以后每公里加收5元。

  新标准则规定,只要施救一趟,不论里程数多少,轿车(一类车)收费300元,二、三、四、五类车分别收费400元、450元、500元、600元。而且,每趟300元的新施救费标准,仅包含抛锚地点到最近的高速出口。下了高速,若车主提出将车子拖往维修厂,需另外计费。目前,非高速路段的施救费尚无统一标准,由双方自行协商。

  调整旨在规范收费

  去年2月29日,车主陈先生开着一辆半挂大货车从诸暨前往上海,途经沪杭高速嘉兴路段时,因轮胎漏气导致后车追尾事故。事后施救公司向他收取了近5000元的费用,而根据当时的标准他只需支付500多元。

  高速公路施救曾引发过多次消费纠纷,其收费标准最近几年一直呈快速攀升之势。去年3月,国务院纠风办对我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进行督察,随后省物价局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整治,集中查处了多起情节恶劣的乱收费现象。新标准出台后能否减少消费纠纷。是广受车主关注的话题。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要求施救公司在施救前,须将收费项目和标准事先告知车主。施救车辆到达现场后,双方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及监督电话等,并向被施救车辆当事人提供结算清单及票据。如果这些规定能够执行到位,将有利于减少纠纷。

  拖车费略有提高

  实施新的标准后,施救费较先前是贵了还是便宜了?记者仔细算了一笔账,发现总体而言收费不减反增。

  在省内大多数高速公路上,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都不超过15公里。若一辆轿车在离下一高速出口10公里处抛锚,那么按照原先的收费标准,车主需支付250元(200元起步费+50元里程费)施救费。按照新标准,车主则需支付300元施救费。对于抛锚地点离下一个高速出口仅有几公里的车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要“亏”更多。

  “可能会有一些里程数少的车主觉得吃亏,但是总的看来相差不多。按趟数收费,这样操作起来比较透明。”浙江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费用略有提高,但是新标准有利于制止乱收费行为。

  此外,新标准中还提高了吊车费,每车次提高200元左右,轮胎抢修费有所下降,一、二、三、四、五类车型分别为150元、160元、170元、180元、190元。

(编辑:王延东)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查看更多枪稿雷文>>

支  持

好文章

枪  稿

雷  人

无  语

标题党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