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商大战中,价格成为各平台的撒手锏。可是,电商平台低价售车是否涉嫌垄断?我们还能通过电商买到相对便宜的车吗?
3月23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公开征询意见,在4月结束意见征询并正式发布后,汽车行业的第一个反垄断指南就将面世,这将对汽车行业未来的规范运营带来重要的影响。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的报道,自2014年初,随着反垄断的触角伸入汽车业,包括宝马、奥迪、奔驰、克莱斯勒、东风日产等多家整车汽车及其经销商、零部件企业都因此受罚,累计处罚金额超过20亿元。随后,反垄断事件在汽车行业内不断向纵深推进。
从事汽车反垄断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企业而言,不仅要了解《指南》对垄断的界定,更重要的是了解豁免的条件,只有了解这些,企业才真正清楚什么可为。”
去年,是汽车电商大战最为激烈的一年,比如阿里汽车在“双11”的电商大战中主打“整车特卖”,部分品牌车型 甚至半价销售。“一口价”已经成为汽车电商的 惯用销售模式。有统计显示,2015年“双11”,天猫和国美在线四家网站在线明码标价的车型,即“一口价”车型高达2620款。一些电 商公司促销的整车价格都远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在《指南》草案的几次讨论中,电商公司低价售车是否涉嫌垄断的争议不断。
《指南》指出,实务中存在汽车供应商通过电商平台在一定时期以统一价格销售汽车,与不特定的最终用户直接达成交易,仅通过经销商完成交车、收款、开票等交易环节的销售。在该等电商交易中,经销商仅承担中间商的角色协助完成交易,与完全意义的经销商有所不同。
“这就意味着当前流行的汽车厂家‘一口价’售车等电商行为将获得豁免。”一位不具名的市场分析人士指出。
《指南》指出,《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限制竞争效果非常明显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根据个案分 析原则,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该等价格限制不 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经营者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主张个案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