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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罚款启幕 宝马吃首张百万罚单

http://auto.sina.com.cn  2014年08月16日 11:18  华夏时报   字号:

  华夏时报记者 翟亚男 金雪 北京报道

  北京月坛南街38号院,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就身处在这片灰色苏式建筑群中。最近一段时间,宝马已来这里多次,几次与其擦肩而过的还有奔驰、奥迪克莱斯勒等一批体量庞大的“人物”。不管体量多大,不管来自何方,进发改委大门都要向警卫递上自己的身份证,都要坐在反垄断局略显狭小的几间办公室里静候谈话。

  而真正让宝马们感到震慑的不是这个形式,而是6年前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是在这部法律之下,反垄断重锤相继挥向了韩国三星、贵州茅台、广州合生元、老凤祥等涉及垄断的行业巨头。8月13日,汽车业“迎来”首张反垄断罚单。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对外公布的消息,宝马4家湖北经销商共计被罚162.67万元,奥迪也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历经约谈、调查取证阶段,目前反垄断已进入到最后的处罚敏感期。

  处罚前夜

  此轮汽车业反垄断调查的发酵速度出人意料。从8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部分涉案企业名单,到首张罚单砸向宝马,时隔不过一个星期。这样的节奏,让处于风暴中心的企业迅速达成共识: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8月11日晚,一汽-大众在官网发布声明,承认奥迪品牌存在价格垄断违法问题,并将诚恳接受处罚。记者了解到,8月8日一汽-大众汽车公司总经理张丕杰带领一汽-大众奥迪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区域市场负责人,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张丕杰承认公司存在违规做法,并表示将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域销售服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至此,一汽-大众奥迪成为首家公开认错的受调查车企。

  也就在同一天,上海通用发布了一份“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有关汽车行业反垄断各项调查工作”的声明,承认目前在接受反垄断调查。该份声明指出,自2012年以来,上海通用汽车一直积极响应和配合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对于汽车行业的各项调查和调研工作,目前上海通用汽车生产的主力车型的销售价格基本做到和海外市场同配置车型价格接轨。上海通用还公开了旗下三大汽车品牌主力车型的售后配件价格和整车销售价格的“零整比系数”,从公布的数据看均接近或低于欧美市场300%的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日产也纷纷表示将下调零部件售价,并将结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领域改善方案。也是8月11日,宝马下调了2000余件原厂零部件的批发价格,平均降幅达20%。

  尽管奥迪先于其他被调查企业公开认错,但网传的种种负面消息还是让代理奥迪品牌的公关公司工作人员煎熬多时。“今天凌晨带着各种问题睡觉,各种没睡好……”这位负责人的微信留言发自8月13日凌晨1点半。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北京北五环外的一家奥迪4S店。出乎记者意料的是,这家4S店似乎并未受反垄断调查的影响,偶有客户进店,销售顾问的脸上依然挂着标志性的微笑。“作为经销商,我们目前没得到任何消息。”这家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过配件价格已经下调了,但具体方案还不清楚。”上述奥迪4S店工作人员称,下调价格的只是零配件,并不涉及整车。

  当其他几家被调查企业还在紧张的状态下煎熬时,宝马却迅速“秒杀”了首张汽车业反垄断罚单。

  百万罚单

  8月13日下午18时许,一则《汽车反垄断开出首张罚单:湖北四家宝马经销商被罚162万元》的消息迅速登顶各大网站头条。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通报的信息显示,此次被调查的4家宝马经销商分别是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和宝泽,这4家经销商分别收到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额度共计162.67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湖北省物价局8月13日召开的提醒告诫会上,通报了湖北武汉4家宝马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达成并实施价格同盟,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利益”的调查事实,并认定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开资料显示,PDI检测是指因新车从生产厂到达经销商处经历了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为了保证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开展的一项售前检查。

  据悉,在这场名为“规范汽车销售中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上,除了有宝马4S店相关负责人参加,奔驰、大众、斯柯达雪佛兰别克等20家品牌汽车的武汉4S店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提醒告诫会。而此前备受关注的湖北奥迪经销商反垄断调查案,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局长丁木云透露,“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对于4家宝马4S店的处罚金额为何相差甚远,丁木云对外解释称,“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营业额存在差异。”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反垄断调查阶段结束后,发改委会先下达预处罚通知,而后在公开时限范围内下达正式处罚通知及公告。“对于反垄断处罚金额,在预处罚阶段,企业是可以提出抗辩进入听证程序的。即便在正式处罚公告后,企业仍可提出复议,甚至诉讼。”长期专注于反垄断案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魏士廪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但其同时认为,“对于车企而言,既然已确定存有垄断行为,除非免于处罚,否则已经到底线了的处罚额度,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过,在执行处罚时,企业可与发改委沟通,依据公司盈利状况,分期支付或短暂的延期支付。”

  无处遁形

  对于这样的处罚,宝马方面8月14日公开表示:“宝马中国汽车有限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于8月1日提交给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文件,宝马在华并未向经销商收取或者要求经销商向消费者收取PDI检测费。此事的确属于经销商个人行为。”

  “汽车销售商存在价格垄断行为,供应商并不必然受到连累,也并不当然一并要受处罚,关键是要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来判断其是否构成垄断行为。如汽车供应商与汽车销售商共同进行违法行为,或在调查汽车销售商的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单独的违法行为,则应该依法查处。”北京泰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黎律师为记者解读。

  尽管接到首张罚单难免有些尴尬,但这样“有失国际范儿”的表态在业内人士看来“更有失厚道”。2013年,宝马在中国大陆市场创下最好销售纪录,共向客户交付390713辆BMW和MINI品牌汽车,同比增长19.7%,中国市场由此成为宝马集团全球最大的市场;今年1至7月,宝马在华销量增长22%至26.2万辆。可以说,正是基于庞大的400多家4S店销售网络,宝马才在中国坐稳了豪华车前三的位置,但面对反垄断调查“唇齿相依”的关系瞬间灰飞烟灭。

  “反垄断调查机构手中是有自由裁量权的,罚款额度最大会有10倍之差,这也就意味着,认错态度好的,整改积极的,或可以得到从宽处罚或免除处罚。”艾尔西汽车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志凌表示。而据魏士廪介绍,在此前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历史中,一般部委提出的处罚金额就是落定的了,企业很少有异议,“因为在处罚之前,部委与企业已经做了充分沟通,到目前为止,应该还没有提出复议的企业,更不用提诉讼了。尤其是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还是要考虑未来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以及与政府关系的”。

  “保持《反垄断法》的持续威慑力关键还在于有效地执法。一部法律的威慑力由查处的概率和处罚的力度两个因素决定,《反垄断法》规定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此,保持威慑力最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并有力查处垄断行为,使垄断行为无处遁形。”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当反垄断调查逐渐趋于常态化,相信任何闪烁其词的表态和虚与委蛇的躲避,都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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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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