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扬:我国汽车业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
本报记者 谌 洁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国家需要从节能减排的大计出发重新规划汽车有关税制,要有顶层设计。
“我认为,我国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对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评价道。
他说:“就汽车而言,目前在欧洲、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力度很大,这些国家的汽车税收大都直接和油耗、碳排放等指标挂钩,而我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很少。”
“我国和油耗挂钩的政策只有燃油税;就其他税收而言,车购税和车价挂钩,车船税与排量挂钩。”在董扬看来,这样的税收政策并不足以促进节能减排,“制定税收的相关部门往往只考虑税收多少,专业性和全局性的思考很少。欧、美、日有关汽车的税收政策都已经完成大调整,而我国的税收政策还是20多年前的框架。”
谈到已有的节能减排政策,董扬认为,目前的政策“主要依赖临时性政策”。
2009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决定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随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共同推出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3000元/辆的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2011年9月,调整后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补贴标准不变;截至2012年7月,工信部共发布了八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
这样的节能惠民补贴政策,在董扬看来“对于行业的长期指导性作用很弱”,因为“这个政策是一个临时性的政策,而非长期性的国策”。
董扬认为,相关部门应反思政策的结构,高屋建瓴,认真规划,以实现长盛久安。“当政府出台一个鼓励政策时,车企同时开始设计相应的新汽车产品,那么一般也要五年以后才能正式投放市场。这样的话,政策有效期太短就不起作用。”
“有些政策的有效期甚至应该考虑延长至10年、20年。”董扬强调。
当被问及近日国家审计署曝出某些车企骗取节能惠民补贴一事时,董扬认为,企业的行为固然不对,但此事件更多暴露的是现有补贴方式执行过程中的不足和漏洞。
“补贴惠民政策执行得不够好,必须要改变支持途径,有关部门也应该吸取教训。目前与财政补贴有关的很多政策,都采取企业自报、申请这类方式,容易产生很多问题。企业、行业也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董扬态度明确地表示,“不能用厂家和商家的道德缺失来为政府的工作不足和政策的设计失误做托词。”
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董扬认为,我国在节能减排的政策方面还有很多路要走,“我们国家口号喊得多,真正落实还需要时间”。眉宇紧锁的董扬表示:“现在国家需要从节能减排的大计出发重新规划汽车有关税制,首先要顶层设计,其次要计算执行成本和执行过程的风险。我并不认为这些部门是故意制造此类漏洞以实现利益寻租,但客观上看,的确应该考虑改变。”
董扬建议,相关部门应该从引导汽车消费方向和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制定一个与汽车有关的税费规划,并且要从全局考虑,从设计、制造、生产、购买和使用等多方面、多个环节引导节能减排,制定一套科学系统、长期稳定、惠及多方的节能减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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