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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建议设仲裁机构确定三包成本责任

http://auto.sina.com.cn   2013年03月21日 09:47   每日经济新闻  祝贺 字号:

  “去年11月开始,厂家进行了涉及‘汽车三包’政策的几期培训,包括从售后服务人员到业务员。我们店是由售后人员成立了一个 ‘汽车三包’应对小组,出现(‘三包’投诉)问题以后,应对小组会根据投诉的实际情况快速应对。”北京加达加驰总经理全立伟介绍称。

  据了解,近期汽车厂家几乎都针对经销商进行了类似的培训与指导,形成了从售前到售后的体系式应对方案。但是,仅有培训对于经销商来说仍显不足。对于经销商来说,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他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经销商将在售后环节承担其所售产品的质量问题,但是对于制造环节出现的问题,厂家将承担何种责任仍然相对“模糊”。

  “我们预估不会增加成本,因为宝马原来就设有一笔用于 ‘顾客关怀’的费用,解决车主投诉问题。”北京一位代理宝马品牌的经销商表示,“但是,退换车的损失我们无法承担,折旧费用大概会达到车价的30%。”

  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要求,对于部分因质量问题导致车辆的维修不利,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而这将成为经销商必须面对的成本压力。这主要是针对汽车“汽车三包”规定中,“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应对“汽车三包”规定中消费者退换车的需求,汽车经销商开始重新考量在维修与退换车辆时的成本核算。

  “假设需要退车,那损失更大。因此,如果我们不能诊断出到底哪个部件出现问题,那我们宁愿把整个部件换掉。这样做向厂家申请时也许会被拒,或者仅获得一小部分补偿,但是远比退换车带来的损失要少得多。”有经销商这样表示,“高端车退换,最起码损失车价的30%。”

  “针对退换车的情况,由谁来承担购置税、保险这些费用,‘汽车三包’规定中也没有明确,而目前经销商在处理退车时也仅退还整车车款部分,因此消费者退换车的成本也同样存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因此,当面对消费者针对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时,经销商对于自己与厂家各自承担的责任如何界定也感到忧虑。

  “汽车行业发展到今天,中国市场还不算一个成熟的市场。这几年经济发展放缓,销售商卖车已经没有利润了,如果还要承担(退换车)这么大的责任的话,责任显得过重。”一位奥迪经销商表示,“在责任界定上来讲,应该更为完善。”

  而他所说的“责任界定”,不仅出现于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针对汽车质量的问题纠纷,未来还有可能存在于经销商与厂家之间;按照厂家对汽车的维修流程规定,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才能获得所谓“追偿”的权力。

  “针对问题车辆,‘汽车三包’规定了经销商先行赔付的原则,但很可能造成厂家对于经销商更换部件等措施的不认可,因此能否拿到厂家的补偿,这都是问题。”北京鑫敏恒销售服务公司副总经理范福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后的责任认定,只能依靠仲裁。”

  “仲裁对于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三者之间都有制约作用。同时,仲裁权是由哪一级部门来执行?这些都需要尽快明确。”范福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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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eo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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