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欺诈门”余波未了 空白合同成敏感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正规车辆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庞大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1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澄清公告,称“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正规车辆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均不符合事实。
1月17日,庞大集团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就涉嫌合同欺诈问题举行“澄清说明会”,再次称“不存在欺诈行为”。
据了解,连日来一些媒体与来自全国15个省份的百余名受害车主座谈。车主们纷纷出具一系列证据,直指庞大集团不仅诱骗购车人签订空白合同,变相销售无法上牌的车辆,还曝出庞大集团涉嫌大量兜售非法拼装的劣质运输车。
而作为事件的关键人物,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则回应称,媒体报道不符合事实。
在众多纠纷中,记者发现,“诱骗客户签订空白合同”是相关媒体所报道中最敏感的问题。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何为空白合同。
邱宝昌说,空白合同即为合同内容中缺失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才能被认定为空白合同,如果只是双方名称、合同标的物、时间、金额甚至品种空白,权利义务的内容都明确和具体,那是格式合同。
而庞大集团向媒体出示的涉及投诉人的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并提供了已生效合同的附件内容。
对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在通常的合同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空白合同”,“合同订立双方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哪里有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就签订的合同?”
在1月17日举行的说明会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称,就维权车主与庞大集团的纠纷,该协会已经做了四次调查,结论是不存在空白合同问题和质量问题。
但是,百余位维权车主均表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从没向他们调查了解过情况。车主们坚称,该协会的调查结论不具有客观公正性,维护的是庞大集团的利益。并且该协会也没有公布四次调查过程和调查报告。
百余位维权车主都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还事件一个真相。
而对于“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正规车辆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两项指控,各方各执一词,事件犹如“迷雾一般”。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持续关注维权车主与庞大集团的纠纷已经三年多。他表示,“此纠纷涉及面之广、所涉金额之大、对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之深,在我看来是前所未有的,已经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协调解决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成立一个联合调查组,查清事实真相,积极妥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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