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需要标本兼治
■陈喆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一度被看做是奢侈品的轿车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是交通违法的增多。闯红灯、加塞、走应急车道、超速、酒驾等违章或违法行为成为了各类交通事故最大的诱因。刑事处罚有效地降低了酒驾、醉驾的行为,但其他类型的交通违章数量却并没有由于处罚力度的加强而明显降低。
在处罚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国内个别城市选择了奖惩结合的手段。日前,浙江海宁市开展 “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最高可以奖励一辆7万元的轿车;北京市政府同样推出了“畅通北京绿色出行月”活动,对于9月全月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可以参加“文明出行达人”的抽奖并给予相应奖励。
许多观点认为,文明出行、守法驾驶是驾驶员的本分,没有必要通过奖励的手段来进行鼓励,反而应该通过加大处罚力度的方式来解决。
笔者认为,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加强守法驾驶教育的一种方式不无不可,但更重要的是标本兼治,从小学阶段就应该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并且在驾校强化交通安全意识的考核,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全社会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的频率。
首先,奖励守法驾驶的做法值得推行,如同道德模范的树立一样,见义勇为的人应该得到嘉奖,这样才能带来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事实上,长期重视并且坚持遵守交通法规是很难的事情,很多驾驶员处于疏忽大意或者对交通安全的麻木不仁而出现了交通违章现象,通过奖励的方式对于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的确会起到有效的提示作用;但是在奖励的方式上可以采取多种模式,除了物质奖励还应该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可以恢复既往违章扣掉的驾驶证记分等等,但尽量应该避免海宁市政府选择的奖励汽车这种带有商业色彩的做法。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倡导健康用车环境的角度,守法驾驶员奖励制度是合理、积极的,也符合和谐社会的倡导,中国正在经历用车环境规范化的过程,地方政府出面鼓励文明、健康用车也无可厚非,至于有多少市民会因为这样的奖励重视并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其实并不需要给予量化,这种奖励所倡导的信号作用要远远大于实际作用。
此外,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决不能奢望一蹴而就,国外之所以交通文明状况较好,是源于整个社会对于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视和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并非简单的通过处罚或者奖励的方式就可以促成的结果。因此对于中国而言,交通安全意识同样应该从小抓起,在小学教育阶段就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让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当这种思想根深蒂固之后,自然会减少成年后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更为重要的是在驾校阶段就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能加强了驾驶技能的培训而忽略了交通安全法规的普及,作为驾驶员教育的第一道关口,驾校应该在推动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甚至汽车企业在宣传自身产品安全的同时也可以充当交通安全宣传员的角色,通过车友会、4S店等平台进行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宣传活动,尽到自己应有的一份社会责任。
- 相关新闻
- 相关问答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