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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法停车场调查 新建社区情况严重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1月15日 10:09   竞报   字号:
北京地区的一个非法停车场 文并摄/叶赛 李想北京地区的一个非法停车场 文并摄/叶赛 李想

  去年8月11日一大早,朝阳区润枫水尚的业主李女士来到小区旁的停车场取车,然而眼前的景象却令她吃了一惊,自己的爱车连同其他70余辆私家车一道惨遭硫酸“毁容”。其中,受伤最严重的是一辆红色马自达,从头到尾都中了招。该停车场位于朝阳区的华纺南路两侧,分属通政及飞达两家停车公司管理。愤怒的李女士和其他车主共同要求停车场予以理赔,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惊人的事实,该停车场被证实是没有正规资质的非法收费停车场。

  据关注停车场问题达十年的李军(化名)律师介绍,停车管理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城市道路,设立非法收费停车场的现象十分普遍。

  该停车场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在市政市容委办理备案。

  “平时收费的时候从来不提自己没有资质,现在出事需要理赔了,他们倒说自己没有资质了。”提起爱车被毁,润枫水尚小区的车主一脸无奈。据介绍,当时负责该区域停车管理的通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不仅不能配合警方拿出有效的监控录像,而且对车辆理赔问题采取推脱态度。通政停车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朱先生表示,该公司已向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申报备案,但没有得到批复。那为何还敢收费?朱先生表示,因为此前有业主向物业反映,车辆停在小区外不安全,他们是受到物业的委托来管理的。既然付出了看车的人力成本,他们自然应该收费。

  70多辆车被泼硫酸的事件发生后不久,两家公司违规设立停车场并乱收费的行为被有关部门叫停。没想到仅三个月后,该收费停车场便卷土重来。停车公司还加装了大量地锁,车位的数量也有所增多。对此,润枫水尚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此道路属于市政路,物业公司无权管理。物业还贴出通知称:“该行为不是物业公司所为,为维护业主的权益,抵制非法收费,建议业主拨打市政府热线举报。”

  朝阳区平房城管分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场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在市政市容委办理备案表。城管一方面督促其尽快办理备案,一方面也对其进行了处罚。

  按500个车位每月每车最低200元的收入计算,该停车场每年至少能带来120万元的收入。

  如今又过去了两个多月,这一非法收费的停车场是否依然存在?日前,记者前往润枫水尚进行了调查。

  在罗马嘉园和润枫水尚周边的十里堡东路、华纺南路、华纺西路和煤炭厂一街,三大片足有数百个车位的占路停车场蔚为壮观,几名身穿制服的“管理员”穿行其间,并指挥临时来的车辆停靠。由于是在道路两侧直接划出停车位,道路宽度也就仅剩下原来的一半,车辆不得不挤在中间艰难通行,整条马路俨然成为巨型“停车场”。

  那么,重张两个多月以来,该停车场是否已成功“转正”呢?通政停车管理公司的管理员赵先生指着远处竖立的蓝色标示牌说:“瞧那块牌子,我们是正规停车场,而且还有正规发票。”说罢他拿出手里的一叠“北京市停车管理收费专用发票”向记者展示。随后记者又询问了另外几名管理员,他们均表示停车场已经在市政市容委办理了备案,三片停车场共有超过500个车位,其中近150个车位已加装了地锁。停车收费的标准是200元/月,白天每小时1元,过夜10元。据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介绍,露天地上停车场,最高收费标准为150元/月,200元每月已超标准。如果按500个车位每月最低200元进账计,该车场每年至少能带来120万元的收入。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道路停车场,均须市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凡违反该规定,私自设立停车场的,均属违法行为,应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通政停车管理公司的朱先生对记者坦言,这三片停车场的确没有办理备案,但原因是朝阳区市政市容委于2008年开始就停止了办理备案登记的业务,据说是朝阳区正在研究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问题,并试点按征地面积重新计算收费标准。随后,记者联系了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润枫水尚周边道路的停车场均未取得备案,而审批和备案工作一直都在开展,并未停止。”

  虽然停车公司尚不合法,但车主与其发生金钱“交易”后,已达成《合同法》中的保管合同。

  面对家门口的这一大片违规停车场,苦于无处停车的业主们虽怨声载道也不得不乖乖交钱。然而,由于停车场不具备正规资质,一旦发生类似70辆车被泼硫酸这样的“悲剧”,车主们索赔时要面临的往往是更大的“悲剧”。面对动辄数十万元的大额赔偿,“没资质”很可能会成为对方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润枫水尚的业主张女士说:“我前几天夜里曾到停车场察看,发现根本没有工作人员在看管。”罗马嘉园的业主陈女士表示,今年5月份,自己刚买不到一年的速腾就停在这个停车场,一天晚上竟连同旁边的十几辆车被人划了个大道子。心疼之余,陈女士和儿子一起到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讨说法,没想到对方的工作人员拒绝赔偿。随后,陈女士又向派出所报警,“我们几个人在派出所坐了一上午也没得到答复。”最终,停车场仅答应免去其两个月的停车费400元作为补偿。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虽然停车公司尚不合法,但车主与其发生金钱“交易”后,已达成《合同法》中的保管合同一项,且是一种有偿保管。一旦保管物丢失或损毁,停车公司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问到汽车遭损坏后车主能否获得赔偿时,停车公司的朱先生说:“只能走保险或给车主免一部分停车费,停车场已经办理了相关保险。”

  在新建小区和一些老旧社区的周边,非法收费停车场非常普遍。

  “北京市目前有大量停车管理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城市道路,设立非法收费停车场。在新建小区和一些老旧社区的周边,这种情况很普遍。”李军(化名)律师关注非法收费停车场问题已达十年,从最初居住的回龙观地区到现在的朝阳北路,他都遇到了非法收费停车场。

  李军认为,非法停车场大都占用了城市道路的路面,而市政道路是公共资源。润枫水尚周边的道路虽尚属于开发商代征代建,但也是准市政道路。任何单位利用城市道路开设收费停车场都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论停车场所处的路段是否为代征代建,都应在市政市容委备案。

  目前,非法收费停车场出没的“重灾区”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新建社区周边以及老旧社区周边。新建小区代征代建的市政道路在办理交接验收前并不归市政部门管理,交管部门往往也不管,开发商只是代征代建更无权管理。一些停车公司正好利用这个漏洞,大肆设立非法收费的停车场,获取无成本的高额利润。此外,在一些老旧社区,由于小区内部停车场建设缺失,居民停车只能占用市政道路,停车管理公司便利用这种需求,在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路设立停车场。

  为何这些具备正规资质的停车公司不能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批准备案后再设停车场呢?李军认为,由于设立地面停车场要经过招投标,而有些公司未必能够中标,而且收费的占路停车场必须缴纳占路费和税收。为了规避这几点,他们就干脆不办理报批手续,私自设立停车场。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城管部门应负责监管地面停车场,然而城管只有行政处罚权,而且罚款额度仅仅是2000元,与停车管理公司每年数百万的利润相比,这样的处罚简直无关痛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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