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政协常委会通过“关于编制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若干建议”,围绕十二五规划编制,市政协各个专委会进行了为期半年多的调研,调研报告就十二五期间关系首都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建议涉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等22项具体内容。
十二五·汽车
提高购置税收取拥堵费
城建环保委进行的《关于机动车总量调控与需求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北京机动车已达413.2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29.1万辆,80%以上集中在六环范围内,城四区户均私人小汽车保有量水平是巴黎同等可比区域的1.8倍,纽约的2.3倍。调查显示,北京市私人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1.5万公里,是东京的2倍多,年均使用费用为10681元,5公里以下出行占私人小汽车出行总量的40%以上,私人小汽车使用存在明显的过度使用现象。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用了48年时间,达到200万和300万辆分别用了6年半,3年9个月,而达到400万辆仅用了2年7个月,东京实现这一变化却用了12年。
按照北京市目前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每净增100万辆私人小汽车,需要增加282万公里的路网容量,相当于整个三环内的路网容量,需要增加停车面积30平方公里,相当于二环内面积一半。
与世界大城市机动化发展历程进行对比,北京机动车发展存在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的“三高”特点。造成“三高”的原因有“四低”:车辆购买门槛低、小汽车使用成本低、市民绿色出行意识低和替代出行方式的服务水平低。
调研报告认为,目前北京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已超过每年50万辆,从根源上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是最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首当其冲的一项措施,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总量调控工作,依据公共交通建设进度,研究提出每年汽车增长量的控制指标,提高购置税,加大首次购车成本,加强汽车上牌管理,严格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办法。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收费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停车费率,进一步扩大实施差别化停车价格的地域范围,通过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环境税等手段,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
在抑制机动车需求的同时,要加密轨道交通线网,推进接驳换乘配套设施建设,在新线规划建设时应同步建设地面公交、小汽车、自行车接驳的换乘设施,加大公交专用道施划力度,尤其要在拥堵路段加快公交专用道施划进度。
加强对侵占人行步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管理,还便道于行人,还自行车道于自行车,开展“半小时绿色出行”行动,在全市倡导半小时内步行和自行车出行。
本报记者 孙颖
十二五·住房
对多套住房闲置房产收房产税
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关于北京“十二五”期间住房开发规模建议的调研报告认为,在政策方面的建议应实行住房保障封闭运行,应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对区县建设政策性住房的协调,对跨区县安置的,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土地收益和后续管理进行补偿,将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向被安置区县转移。还应实行住房保障封闭运行,新购买的政策性住房要实行封闭运行,防止政策性住房资源不断流向商品住房市场,实现政策性住房资源持续发挥效能;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对空置、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
调研报告还认为应分类有序引导住房需求,保证居民自住和征地拆迁等刚性需求;对于来京工作时间较长,对北京建设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地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本地居民同等的税收、信贷优惠;对工作时间较长收入水平不高的外地个人,以及来京创业的年轻大学生,可以纳入公租房解决范围;因建设世界城市所需吸纳的境内外高端人群提供相应品质的住房。搭建卖旧买新资金支持平台,引导居民在首次置业后一定时期后再进行改善。在一定时期内坚持一个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限制外地个人仅仅为了投资而在北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对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对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
本报记者 孙颖
十二五·追问
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制是趋势
对于政协委员建议的,实行住房保障封闭运行,新购买的政策性住房要实行封闭运行,防止政策性住房资源不断流向商品住房市场,实现政策性住房资源持续发挥效能,中原地产北方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政策房封闭运行,与商品房的双轨制结构,将是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大势所趋。
李文杰说,根据本市目前新的政策房管理办法,规定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满5年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其中,限价房在上市土地收益缴纳比例为35%;经济适用房将达到70%。这样,大大缩减了政策房的获利空间,而且政府有权优先回购。这就限制了政策房向以前那样只交10%的地价款后,就能获得和商品房一样的投资回报。另外,从政府目前的动向来看,公租房的比例会陆续提高,对于申请人来说,公租房是零产权,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申请租住,不符合的,就要搬出,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再进来。
对于购房人来说,政策房没有投资价值了,就不会有人钻空子,想住更好的房,想获得投资回报,就只能进入商品房市场。这样,就会形成中低收入进入政策房体系,中高收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房地产双轨制格局。
本报记者 李海霞
十二五·户籍
取消城乡差别实行统一户籍
市政协经济委和港澳台侨委等部门进行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调研建议,应积极发展中近郊和交通要道周边的仓储物流业和出租房租赁业等农村第三产业。城乡结合部地区在拆旧建新时,应参照原有的用地比例和利益格局,适当规划仓储房和出租房的面积,把农户组织起来,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原则让农民从不动产经营中长久受益。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应有创新,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鉴于目前户籍改变与土地及集体产权等多种因素捆绑,部分农民对转居不积极的现状,建议在城镇化过程中无论是农转居,还是保留农民身份,应逐渐不分户籍形式而享受城乡同等的福利待遇,也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差别,实行统一的市民户籍,把现行城镇居民政策延伸到农村居民。
“十二五”期间,应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及社会救助等的投入力度,建议实行城乡全覆盖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凡北京市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农民子女,可以免费进入中专或者职业高中学习专业技能,引导其进入非农岗位就业以实现身份转换,从农村新一代开始有效减少农民数量。
调研报告认为,在“十二五”规划末期,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市城镇化率达到90%,10个远郊区县城镇化率全部超过70%的目标。
本报记者 孙颖
十二五·追问
按车位上牌可行性多大
说起“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这个措施,许多老司机并不陌生。一位老司机回忆,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从1998年2月20日起,所有购车者持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
“当时要持新三联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一位车主回忆,所谓“三联式停车泊位证明”就是新车主到本区交通大队填写“停车泊位证明”时,车主一份,交通大队留一份,另一份由交通大队送交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据悉,当时推出停车泊位证明的初衷就是为了加强对本市机动车的管理,逐步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这一措施出台后就引起了众多人的热烈讨论。一位老车主回忆,他当时买车是在2002年,“我们当时都觉得花了不少钱买来的停车泊位证明仅仅是个证明,是上牌照和通过年检的必要工具,而并不是一个能够停车的真实的车位。”2001年11月份《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当时内行人士认为,停车泊位证明不仅没起到有关部门预想的效果,反而加剧了乱收费,成了停车场搞创收的一种新手段。因为有关部门对办理停车泊位证明在管理上似乎并不明确规范。当时在各类广告甚至一些烟贩摊上都能找到“代办停车泊位证明”的地方。在那里办理泊位证明不仅简便而且还便宜。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的咨询电话发现,咨询员对“停车泊位证明”都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而一位老司机回忆,这一措施也废弃了有四五年了。
市政协委员再次重提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措施,那么这一措施有没有实际作用呢?易车网互动部主编吴中华表示,这一措施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估计会很难,“估计是听上去很美而已,以前没有实行起来还是有原因的。”
吴中华认为,这一措施可能会造成停车位费用暴涨,同时“停车泊位证明”私下交易还会死灰复燃,“如果实施,在监管方面尚需加大力度。”
本报记者 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