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型微型车 小型车 紧凑型 中型车 大中型 豪华车 跑车 SUV MPV价位5万以下 5-10万 10-15万 15-20万 20-30万 30-40万 40万以上
购车新车 谍报 降价 试车评测 网上4s店 SUV 二手 工具图库 口碑 搜索 车型对比 虚拟购车 修车答疑
新闻评论 排行 专题汇 滚动 社区论坛 博客 自驾游 活动
>政策法规>正文
今日起,珠三角地区将实行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珠三角地区将从今天起,对销售、注册并列入国家达标公告的轻型汽车实施国IV排放标准。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对销售、注册并列入国家达标公告的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实施国IV排放标准,同时实施安装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的车载诊断系统(OBD)要求。
研究表明,一辆符合国IV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可比同类型国III标准的降低50%。
执行新标准后,珠三角地区将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允许新标与旧标车辆并存。
热点新闻:
专题:儿童乘车安全指引 长安福特总裁微博答疑 雪佛兰新赛欧两厢1.2L上市 新能源车政策再爽约
国内汽车价格降价
越野车里性感野猫
混合版超级跑车
科鲁兹变身大黄蜂
综合 车型 新闻 报价 专题 图片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