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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与车购税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 08:5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张海燕)日前,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以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扩大消费与促进节能减排并举的目标。

  根据该《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L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L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引导工作,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

  此前,1.6L及其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征5%,现在为2.5%。有人算了一笔账:比如一辆10万元的车子,消费者将会因为购置税减征而多支出2100元。对新车主来说,新的购置税政策不是很划算,但对以旧换新的车主来说却是利好消息。因为在购置税被腰斩的同时,以旧换新标准也从原来的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000元,相当于多出万元左右的实惠

(编辑: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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