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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可享双重优惠 购置税同时减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 09:5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卓)财政部和商务部昨日联合印发《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这是国家为了进一步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实际上,去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已经上调了“以旧换新”的力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万元。普遍受消费者关注的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达到了1.8万元。

  “虽然‘以旧换新’的补贴幅度已经上调,但是各车型的补贴额度与二手车市场的价格相比,仍然要低不少。在欧洲一些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高达 3000欧元(约合2.94万元人民币)。”贾新光表示,无论是从空气质量,还是从驾车环境的角度来讲,国家都希望老旧汽车和“黄标车”的淘汰力度更大, 因此实施双重优惠。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北京这种汽车更新速度相对较快的城市,部分旧车不符合“以旧换新”标准,而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已经集中淘汰过一批“黄标车”,所以新政策对二三线城市的消费者更有吸引力。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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