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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该纳入机动车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4日 08: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来,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国家标准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名为“专家就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进行作答”的文章,称“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而摩托车历史上即按机动车管理,并援引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内容,重申“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这条消息之所以能引起各方关注,我想,是因为俗称为“电马儿”的电动自行车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和惹出的祸事有关。那么,电动自行车是否该纳入机动车管理,今天就来听听三位煮客的看法。

  煮客:马黎明(本报记者)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确实是一条爆炸性的新闻,因为,无论是交管部门的认定,还是普通消费者的认识,电动自行车都应该属于非机动车类的。但如今,电动自行车却要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这正好应验了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 还的。几年前,我还是一名主跑省市交警部门的记者,当年究竟是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还是准许其大摇大摆上街行驶,各地交管部门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最初,很多城市都严禁电动自行车上路,在当时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而成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准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严禁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人认为,这种车上路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挺电派”则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环保车型,相对于自行车又很美观时尚。事实证明,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为交通事故的增多确实留下了隐患。记得成都交警还曾拿着专门对付机动车超速的测速器,来测“电马儿”的速度。

  “电马儿”除了速度快,还有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那就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很少是由一个厂家整车制造的,很多厂家为了谋求暴利,造就了很多拼装车上路,有的“电马儿”速度快起来之后,刹车根本不管用。这种案例就曾真实发生在我们部门的一个小帅哥身上,因为“电马儿”速度太快,刹不住车,当时就来了个“飞跃”府南河,所幸的是,人没有大碍。因此,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厂家先不要慌着闹,而首先要从自己身上反省。

  煮客:赵子豪(电视台记者)

  国标出台应听取更多声音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这项规定如果认真参照执行,全国众多中小电动车企业,将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破产,超过500万人将面临失业。另外,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而且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还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增加不安全系数。在这种情形下,《电摩条件》有关规定自然引发巨大的争议。

  因此,只有充分听取相关行业从业者与民众的意见与建议,由利益各方进行充分博弈,并在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与标准,才能防范有关利益集团借助制定政策与标准,谋取自身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的声音至今仍在电动车标准制定博弈中缺席,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记者马黎明

(编辑:范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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