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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10月1日起实施 二手车转让期可享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5日 08:01  南方都市报

  10月1日起,如果只转让车而保险还没有来得及过户,新车主即使不是被保险人也可享受保险。 漫画:张建辉

  从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新《保险法》,车险如未过户,保险公司仍需买单;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这些都成为新《保险法》的亮点。据悉,太平洋财产保险佛山中心支公司已经开始按照新《保险法》的理赔服务时效执行。

  保险标的自动变更

  全面修订的新《保险法》在现行《保险法》的基础上新增48条规定,删除19条,修订126条,使《保险法》从原来的158条增加到187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车险核赔部经理助理邵立勋表示,从新版《保险法》与现行的《保险法》比较对照来看,新《保险法》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方面更周到了,更大程度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这其中最大的亮点,除了车险未过户保险公司仍需买单、未尽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将失效、二手车过户前准车主也能买车险等变化外,还有递交投保单须附格式条款、明确核赔及赔付时限、明确拒赔书面通知义务、明确一次补充理赔材料等,让车主可更为轻松地享受有车生活。

  二手车的保险一直是读者关心的一个热点,这次,新《保险法》对二手车的保险做了很多新规定,保险标的可自动变更。二手车交易时,保险还没有来得及随车转让的,车在此期间发生事故,按照现行保险法,商业保险是得不到理赔的。新《保险法》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如果只转让车而保险还没有来得及过户,新《保险法》规定新车主即使不是被保险人也可以享受保险。邵立勋进一步解释了新规,如果二手车在转让过程中增大了风险的话,保险公司对商业保险不负责理赔。比如二手车从私家车转去做营运车,发生保险事故就不在理赔范围。

  理赔提速10天结案

  现在各保险公司的事故理赔周期普遍较长,一般要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被保险人才能领到赔款,新《保险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的时间限制,在理赔环节设置了一系列时限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使消费者对理赔进程拥有知情权。根据新《保险法》,保险公司如果明确认定属于理赔范围的,必须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在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这一变化能给车主带来多大的方便,车友陈先生深有体会。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前段时间驾车在桂林撞伤了路人,在理赔时就遇到了麻烦,由于保险公司、车辆维修4S店、定损员都没有明确告知理赔所需要准备的单证,陈先生奔波于桂林佛山两地,来回跑了三四趟才把资料交齐。而对于理赔款何时能到账,陈先生更是不知情。几番催促之下,隔了近20天他还没有拿到理赔款。近日他再度打听是因为保险公司把他递交的车损材料弄丢了,而现在保险公司为了快速理赔,准备把车险和人身伤害险分开理赔,先赔付人身伤害险,而车险则在材料补充齐全后再进行理赔。10月1日之后,按照新《保险法》,陈先生这个理赔程序只需10天。

  免责条款需主动说明

  自燃险、涉水险等不包括在常见“全保”内的生僻险种,车主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遇险后方知没参保,保险公司因此可以免责。新法实施后,如保险公司不主动说明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将不能生效。这就是新《保险法》另外一个变化。

  目前,由于保险合同多为格式条款,有些保险代理人故意宣传保险产品好的一面,而将免 责 条 款 一 笔 带过,导致许多保户,出险后产生许多纠纷。按照新法,保险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投保提示等相关文件,并就其中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等向客户做详细、明确的解释。客户完全了解合同条款和相关约定后,应以书面形式签名确认,方可签署投保申请书。同时,保险人承保后,应进行客户回访,进一步防范销售误导问题的发生。

  据调查,目前起码有9成以上的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不愿意去详细看保单合同,车主们多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讲解这些条款是打了他们的彩头。骊威车主冯乐颖很明确地说,刚买了新车再买保险,谁愿意去听一些事故如何出 险 的 细 节呢?雄峰日产车险理赔主管胡玉田介绍说,他们的客户很少去问保单详情,原因是保单资料太多,即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但客户也不愿意听这些繁文缛节。接受采访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如实告知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

  市场调查

  新法实施前佛山车险未现涨价

  东风标致307车主程先生近期要续买保险了,由于刚好处于新旧保险法交接的节点上,他犹豫不决,不知道从现在到国庆节前这个阶段究竟是按照新法还是老的保险法。佛山市保险行业办公室主任莫有芝表示,在新法实施之前肯定以旧法为准。记者从太平洋财险佛山支公司了解到,尽管新《保险法》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明显提升了,但目前车险没有涨价的趋势。

  邵立勋透露,新保险法最大的亮点是理赔越来越快。据了解,目前太平洋已经开始达到快速理赔要求,新法要求赔付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太平洋佛山支公司做到外,他们还给自己额外提出要求,1万元内理赔要求在2天内结案,1000元以下,要求1个工作日完成,万元以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或者是车损等情况,不管工作量大小,最多5个工作日完成理赔审核。

  新旧保险法在过渡阶段出现冲突时,应以出险时间为准,出险时间在10月1日以前,则按照旧法处理,在国庆节后则以新法为准。

  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核赔做出时限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在30天内做出核定(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新《保险法》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无法确定赔款数额,并不意味着理赔工作一直停滞不前。保险公司自收到客户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天内,无法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时,要遵循先行支付原则,也就是先将能够确定的数额支付,待确定最终理赔数额后,再进行相应差额支付。

  邵立勋介绍,车险价格在佛山目前不涨价,但一年内出险超过3次或以上,在续保过程中则无法享受到折扣优惠。这个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目前太平洋、平安和人保在车辆出险方面的信息是可以互相了解的,希望车主能尽量安全驾驶,在保险方面获得价格优惠。

  观点

  保险公司售后服务将升级

  保险从业人员严培池:

  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自动变更这一规定增加了风险的不确定性,对保险公司影响较大,可能会出现部分车主利用这一条款减少保费支出,将引起经营成本的增加。而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则体现了保险法的进步,能减少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由于对合同条款理解不同引起的争议。对于保险赔付的期限及补充材料的规定,则对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理赔人员要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这个法律约束能提升保险公司自身的售后服务,对保险业的持续发展有正面的积极作用。

  新法进一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律师袁陈兵:

  对于保险标的自动变更和免责说明,新《保险法》针对因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明显增加的情况规定需要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这种修订是一种明显的进步。同时,新《保险法》关于责任免除条款效力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这样修改更利于限制保险人利用责任免除条款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标的可自动变更,好!

  天籁车主黄先生:

  我尤其对于保险标的自动变更这一条叫好,因为自己曾经中过这一条的招。前年我把车转让给一个朋友,车辆过户后,没有来得及办保险过户,结果朋友驾车的时候出了事故,最后保险公司拒赔,朋友只好自己掏钱修车。一般而言,消费者的保险知识不如保险公司丰富,保险公司书面做出拒赔通知,可以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了解不赔的理由,分析理由是否合理合法,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链接

  新《保险法》中车险的主要变化

  ◎车险未过户保险公司仍需买单

  ◎未尽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将失效

  ◎递交投保单须附格式条款

  ◎明确拒赔付书面通知义务

  ◎明确一次补充理赔材料

  ◎明确核赔及赔付时限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虎

(编辑:大道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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