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正式宣布取消,未来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将不再被按整车征收关税。
此举是对2008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决《管理办法》违规的回应,客观上将有利于降低华晨宝马、北京奔驰、上海通用部分产品的成本,北京现代及东风悦达起亚汽车也因地域优势、韩元贬值等因素成为受益者,而本土化汽车零部供应商受影响甚微。
2005年4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零部件关税为10%,整车关税为25%,此举旨在防止跨国汽车企业以半散件方式在中国组装、偷逃关税。但2006年欧盟、美国联手向WTO起诉中国的《管理办法》违规。(李 潮)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