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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获准发债 汽车股将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 08:28  成都商报

  在9月消费旺季到来之际,汽车消费市场再迎中长期利好!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发文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业内人士认为,这将直接降低汽车金融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汽车信贷消费,中长期来看直接利好汽车整车企业。

  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2008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以及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等。为落实该《意见》的有关要求,拓宽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制定并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

  央行表示,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扩大发债主体的范围、加快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步骤。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商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汽车金融公司10家,资产总额为378亿元。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进而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产业振兴。另外,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程序、发行承销、登记托管、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等事宜,仍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执行。

  利好汽车整车企业

  对于这一新规,联合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黄未樵向记者表示,这对汽车整车企业来说是一个中长期利好。目前国内银行不愿从事风险大、业务量小的汽车信贷市场,国内汽车金融公司获准发债后,其融资成本将降低,规模也很快能上去,汽车信贷消费市场也将受益。

  他还表示,在发达国家,汽车信贷消费购车比例高的能达到70%~80%,德国、日本等国家也可达到50%,而国内只有不到10%。“应该说国内汽车信贷市场很有潜力,如果能促使银行参与进来无疑效果会更好!”黄未樵认为,随着国内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全,汽车信贷消费比例会逐步提升。

  中银国际分析师王玉笙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汽车金融已成为汽车产业链中利润收益率最大的一环,国外汽车企业和汽车金融公司的利润收益贡献率平均占到其母公司利润的30%至5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起步较晚,资金来源贫乏,盈利能力较低。经销商从汽车金融公司获得的借款支持较小,不利于拓展规模,经营风险较大。另外,整车公司目前主要依靠销售新车和部件获得收益,汽车金融作为跨国汽车集团主要的盈利手段之一,其业务的壮大也将最终增加汽车公司的盈利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金融债发行主体的扩大,上海汽车(600104,收盘价16.90元)、长安汽车(000625,收盘价9.40元)、一汽轿车(000800,收盘价15.66元)、一汽夏利(000927,收盘价6.55元)等汽车股有望受益。记者 宋元东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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