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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24日起受理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 08:0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诺)在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现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昨日同时启动。记者了解到,本市将于24日起正式受理汽车以旧换新的申请。由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黄标车补助政策与本市黄标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同时执行,在这一阶段,车主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其中一项补贴。已经选择较低补贴的车主还将于近日享受差额补助。

  记者了解到,汽车以旧换新步骤为: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等手续,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中。据市环保局预测,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以后,预计将进一步淘汰2万至3万辆黄标车和部分老旧机动车。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助政策与北京黄标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同时进行,对大多数车主来说,选择淘汰补助比较合适。但据统计,2000年以前注册的中小型客车、中轻微型货车和轻型专项作业车等车型,目前的淘汰补助金额低于以旧换新补助。市环保局表示,将补齐两项政策的补助差额,以保证车主“不吃亏”。

  同时由于目前优惠政策较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公告》享受5000元至10000元补贴的,不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另外,在以旧换新过程中,购买1.6升排量以下车型并享受购置税半价优惠的车主,也不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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