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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科技部同出准入规则 争夺新能源车管理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0日 16:17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耿慧丽 国内某自主品牌企业技术中心的小吴最近被繁杂的车型申报搞得有点烦。上个月他刚把公司几款新能源车型申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准备材料整理得差不多。工信部新近颁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准入规则》),这意味着他又有一堆申请报表要填。

  “我们也理解主管部门推出各种规则是为了新能源车发展更规范,但车型还没上路,申报材料却填了一大堆。”小吴希望要申报的材料能少点,“最好一家(主管部门)说了算。”

  在业内人士看来,工信部抢在科技部主导的《推荐目录》出台之前颁布《准入规则》,意在争夺新能源汽车的管理权。

  “这是汽车行业多头管理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体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

  两部委争权

  6月底,工信部颁布了《准入规则》,该规则从7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准入规则》是工信部自今年年初接管汽车行业管理权后,所出台的为数不多的政策之一。

  在业内人士看来,工信部《准入规则》与科技部《推荐目录》之间的关系,颇为微妙。

  在上述专家看来,2007年发改委颁布过《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已经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资质做出明确界定,如必须是具有整车生产资质的正规军;必须至少掌握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大核心技术之一等。

  “工信部此次新颁布的《准入规则》与2007年的规则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局部内容有所细化。”在这位专家看来,在准入门槛已经比较清楚的情况下,工信部再出台新的《准入规则》,是想表明新能源汽车的准入管理权在自己手中。

  之前,科技部相关领导曾在不同场合表示,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将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制定《推荐目录》,中央财政补贴也将以此为依据对不同类型和节油效果的车型给予不同补贴。

  在汽车企业看来,《推荐目录》是新能源汽车很重要的准入门槛,不管有没有正规军的生产资质、是否掌握关键技术,能进入《推荐目录》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进入13个城市“十城千辆”的采购名单之列,否则根本没有参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示范的机会。

  不过,这个颇受企业人士关注的《推荐目录》目前尚未出台,科技部方面也没有明确表示这一目录何时会出炉。

  而现在工信部《准入规则》的颁布实施,则让新能源汽车的准入规则变得有些复杂。

  “这样一来,科技部的《推荐目录》有些尴尬,不推出的话难以体现科技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的话语权,科技部肯定不干;推出的话,工信部已经制定了明确的准入规则,从生产企业到产品技术水平都有界定,再推《推荐目录》意义不大。”上述专家认为。

  一直以来,科技部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选择、科研经费分配、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等多方面的工作,都是由科技部主导。

  但随着近来新能源汽车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其他主管部门不再满足于以往的“陪衬”角色,开始争取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更多的话语权。

  4月10日,工信部主办了一次规模挺大的电动车论坛,国内外主流汽车企业均派代表参加。在这次论坛上,工信部还与日产汽车签订了电动车推广的谅解备忘录。

  在一些业内分析人士看来,这是刚刚接管汽车行业管理权的工信部发出信号,要更多地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管理。

  按照大部制调整后的部门分工,汽车行业的产品准入、项目审批等管理权由工信部负责,因此工信部出台新能源汽车的准入规则也无可厚非。

  不同标准之惑

  虽然两部委都有理由出台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规则,但在企业人士看来,这不仅叠加了审批手续,更重要的是,标准不一带来很多困惑。

  工信部的《准入规则》与科技部的《推荐目录》是何关系,目前企业人士就存在不同理解。

  长安汽车集团新能源汽车公司副总经理任勇的理解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先满足《准入规则》的要求,之后才有资格进入《推荐目录》。

  而一家研究电动车的非整车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只要技术过关,他们这样的非整车企业的产品应该也有资格进入科技部的《推荐目录》。“工信部主要管产品准入,科技部主要负责技术创新,因此我们的产品进入不了工信部的产品公告可以理解,但应该有机会参与科技部的示范。科技部的《推荐目录》应该比工信部的更宽泛,不仅是正规军企业的产品。”

  在技术路线上的分歧更让企业人士困惑。对于电动车动力电池,科技部之前一直比较看好锂电池,近期关于汽车动力电池的研发经费都主要投向锂电池,一些电池企业也开始投资汽车锂电池的生产线。

  而工信部的《准入规则》,将铅酸电池的混合动力车与纯电动车列为成熟期产品,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乘用车也属于成熟期产品。使用锂电池的混合动力与纯电动汽车,则被归为发展期或起步期产品。

  按照规定,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可正常上牌照并在全国销售使用。发展期产品与起步期产品只能批量或小批量生产,且只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销售或示范运行,且需要进行监控。

  《准入规则》出台后,资本市场借机开始炒作那些之前并不被看好的铅酸电池、镍氢电池企业。

  长期关注电动车发展的民间研究人士江苏常熟合众环保能源技术研究所所长沙永康就担心,《准入规则》会误导国内电动车的发展方向。“本来企业都要做锂电池或镍氢电池的,现在一看铅酸电池也可以做,而且是成熟期产品,企业肯定会大力推广铅酸电池的电动车。”

  多年参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作的老专家王秉刚认为,不应该将铅酸电池列入新能源汽车产品之列。“铅酸电池能效低,寿命短,而且污染问题很难解决,这是业内早已公认的。”

  对于汽车行业多头管理蔓延到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问题,王秉刚建议不同主管部门加强协商。“产业规则、产品准入由工信部牵头,技术研发、推广产品由科技部主导,大家多沟通协商,共同发布规则,没必要各自定一套。”

(编辑: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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