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印证了曾受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下文简称“车贷险”)业务风险之累而巨亏的各大财险公司掌门人的心情。
虽然考虑到国内经济发展需要,6月5日保监会一改5年前叫停车贷险的初衷,下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但记者了解到,部分财险公司和银行对于车贷险的重启仍持谨慎态度。
保险公司纠结
“尚未接到总公司方面的相关通知。”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杨国防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太平洋财产的车贷险在北京并没有开展相关的车贷险业务。而一提到重启车贷险,他仍心有余悸。“由于经验缺乏和制度安排的不成熟,前些年这个险种曾让保险公司亏了很多钱。”
国内车贷险最早出现于1998年,随着国内汽车消费需求的增长,一度以年均200%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但2001年以来,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产品设计不合理等多种因素,车贷险业务的经营风险日渐显现,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欠贷款问题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另一方面,当时车贷险赔付率居高不下,如2003年一季度广州地区各财险公司车贷险平均赔付率达135.57%,个别公司的赔付率竟达到400%,如此高赔付率让保险公司无法承受。2004年4月1日,旧车贷险被保监会叫停,第一代车贷险彻底退出市场。
此次保监会《通知》敦促车贷险市场复苏的意味明显,但几家接到通知的财险公司均表示,车贷险风险仍然存在,如果重新开办此项业务,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和考量。“我们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天,现在终于盼来了,我们正在准备着手做车贷险市场的评估和综合考量。”平安财险某高层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2004年叫停旧车贷险之后,市场上曾出现了零星的第二代车贷险,而目前这些车贷险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冷遇。
现行的车贷险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购买的私人生活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且首付30%的客户,才能投保新车贷险。目前北京车贷市场上唯一一家提供车贷险的是安邦财险,但其业务量非常稀少。“平均一个月能进个一两单就很不错了。”招商银行(600036.SH)北京分行一位人士说。
与原车贷险相比,新车贷险在投保要求与承保责任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履约责任由第一位降到第二位,即如果出现被保险人逾期还款的现象,先由银行和汽车公司进行追偿,未果后再由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面,原来的车贷险规定,只要被保险人逾期还款,保险公司就必须100%代其还款,而新条款则设定了10%的免赔额。
银行不买账
作为车贷险的直接受益者,银行对车贷险复出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
“一方面汽车消费贷款的金额一般都不大,但却与普通的贷款流程相同,与之相比,做住房按揭贷款更划算。现在考核分公司的指标是利润,而不是业务量。”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另一方面,由于前段时间车贷违约率太高,即便有车贷险,找保险公司索赔也很难,索赔过程至少也得半年时间。
新车贷险要求贷款车辆首付款不得低于30%,期限不超过3年等等条件,显然高于央行规定的车贷首付款不低于20%、期限不超过5年的规定,贷款的条件设置更为苛刻,这实际上对保险公司有利,但却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汽车消费贷款的增长。更何况车贷险调整后还有10%的绝对免赔额,即车款的10%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之内,这点也让银行难以接受。
“任何一项贷款业务都是有风险的,如果保险条款把风险都规避了,风险还要由银行和担保公司来扛,那消费者把几千元甚至更高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意义何在?”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此外,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新车贷险虽然加强了风险控制,但在对贷款人资信审核上并没有取得突破,而这正是车贷业务中最关键的环节。
目前,新车贷险的贷款流程是:先由保险公司对借款人进行调查,银行根据保险公司的调查材料按图索骥,根据履约保单和机动车辆保单发放贷款。与旧车贷险相比,只是资信审验由原来的银行单独审核转到了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审验。上述平安财险高层认为,解决现行问题的核心是要建立审核信用风险的专业核心技能。
保监会已经意识到了现行银行和保险的合作模式是困扰车贷险市场发展的“症结”所在。因此,《通知》中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市场调查和研究力度,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及其风险特征,探索与汽车生产企业、银行等各方合作的新模式,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车商、银行、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需要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建立理性合作的关系才能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保监会一位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