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讯 北京东方基业汽车交易市场五一期间不休息,开闭市时间与平日相同都是早上9:00--晚上18:00。市场内有一站式上牌服务,服务时间将在每天的下午17:00结束,中午有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暂停服务。
北京东方基业汽车交易市场,西临东四环路,东接五环路,紧邻京通高速路,直接辐射CBD。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将兼具贸易,会展,博览,服务,研发,金融,文体活动等多项功能。成为现代、经济、实用而富有特色的汽车服务区。它突破了单一的汽车商贸功能。为汽车消费者营造一个更整齐有序的消费大环境。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按照消费者要求,实行“一站式”办公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工商验证、新购机动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环保标志、选号、上牌照、拍摄车辆的标准照片、缴纳养路费、车辆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办理保险、国家税务局开具零份专用发票等。车管所,工商,国税地税,保险各部门现场办公,环节简单流畅。
地址:北京朝阳区姚家园路甲1号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电话:010-51193111 51193119(传真)
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购车一站式服务
一、工商验证须知
1、 国产机动车工商验证须提交下列文件:
(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二、四联;
(2) 车辆的产品合格证;
(3) 购车方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外埠购车工商复审应提交下列文件:
除按国产车或进口车工商验证须提交的文件外,还须提交回京的临时牌照、临时 保险、底联的其中任何一件。
咨询电话: 51193157
工作时间: 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4.30分。
二、办理新购机动车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复印件2份;
2、车辆出厂合格证及复印件2份;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
注: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后,自行在完税证明上填写车辆牌证号码。
咨询电话: 51193150 51193151
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4.00分。
三、办理环保标志手续须知:
购车后凭下列资料办理环保标志: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环保部门盖章);
3、尾气检测合格单(免检车除外);
4、环保外观单(填写完整)。
咨询电话: 51193166 51193167
四、车辆上牌手续须知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申请表》。
2、购车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5)经销商提供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和IC卡。
3、办理号牌。
4、拍摄车辆的标准照片。
5、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检字)
咨询电话: 51193153 51193154
五、 新车缴纳养路费须知
1、新购车辆在领取牌证后5日内持《机动车行驶证》缴纳养路费。
咨询电话: 51193162 51193163
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不办公。
六、办理车辆印花税手续须知
由经销商持下列资料缴纳购车金额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购车合同。
咨询电话: 51193160
七、 办理车船使用税须知: 1、本大厅的车船使用税征收点只负责征收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即:车辆行驶上车
2、主是个人的 可在此完税;车辆行驶证上车主为企、事业单位的,须到本单位主管地税机关完税
缴纳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过户车辆还须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
3、购车人车辆缴税后的车船使用税完税证请妥为保管,以备将来查验
4、因条件所限,本车船使用税征收点只收取现金。
咨询电话:51193161
八、 新车办理保险手续:
1、投保人应携带以下资料投保:
(1)《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领取牌证的新车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 件)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
(4)约定驾驶员的应提供约定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如实填写投保单并签字确定。
3、缴纳保险费后,领取保险单及保险费发票。
咨询电话:51193164 51193165
九、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开具零份专用发票须知: 1、零份专用发票填开对象:
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生产经营并按规定纳税的经营者,在集贸市场外临时从事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机构、机关团体、其他非企业单位和经营者个 人(不含在国税部门正常领购发票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体商户)。
与汽车文化既相得益彰,又融为一体。在绿地文化广场的衬托下,前卫的金属和 玻璃成的主体建 ,彰显出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的尊贵与非凡使她更具有现代和 前卫气质。
2、开具零份专用发票使用的综合征收率:
依照京国税函[2004]272号文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 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3、开具零份专用发票相关规定:
零份专用发票应由生产经营者申请填开,并由生产经营者缴纳应缴税款及发票工本费( 0.5 元/份)。申请填开零份专用发票时,申请人应主动声明生产经营者身份,出具相对所声明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禁止开具零份专用发票规定:
(1)贩卖走私物品;
(2)倒卖国家珍贵文物史料;
(3)出售国家严禁猎捕的珍禽、珍兽、珍贵水生动物等稀有动物和严禁采伐的贵重药材,珍贵树
(4)贩卖或出售国家严禁出售的物品(如黄色淫秽报刊、杂志、录音、录像带、光盘等);
(5)出售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
5、 为维护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权益,请填开零份发票申请人认真阅读以上须知,依照相 关规定办理填开零份专用发票手续。
咨询电话:511931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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