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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北京私家车限行应该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4日 09:56  经济观察报

  北京私家车限行措施到本月10日结束,这项临时性管制政策是否会长期化,各方还在争论。不过从有关方面公布的调查数据来看,限行不仅得到了广泛的民意支持,还使城市居民获得了切实的好处。官方的倾向性意见不言而喻。

  去年北京市出台限行政策时,本报曾明确提出,这项私家车限行政策应该缓行。我们以为,有必要辨析新政所涉及的法理和程序公正。即使出于某种公共利益的考虑,政府也无权以一纸通告限制私家车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们现在依然认为,在上述问题得到澄清与解决之前,无论有关方面给出多少理由,北京私家车限行还是应该缓行。

  的确,官方给出的调查数据表明,限行期间,北京拥堵路段和时间都大幅度缩减,空气质量也呈明显好转趋势。两项民意调查的数据显示,大约90%的人支持未来继续实行限行措施,即使有车人的支持率也达到了80%以上。这似乎足以支持北京市延续这项临时性政策了,但是我们认为还不够。

  理由很简单,这项政策所涉及的法理和程序公正,从始至今都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距离临时限行政策到期只有一周的时间,动议过的听证会似乎也不再有人提起。在这个时候公布相关调查数据,要做的只是为自己辩护——政府已经有足够的民意可以继续这项政策。

  政府应该听取民意,政策应该反映民意。这没有错。问题在于,有关方面以自己对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解释而行使限行权力,已经侵害了私人财产权。如果在这项临时性政策即将到期之时,以公众赞同符合民意为由,使这项政策长期化,可能无益于真正的法治。

  实际上,没有对私权利的尊重就很难界定真正的公共利益。私家车主有开车上路的权利——交通拥堵并非开车人的错,不开车的人同样也有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这些诉求在某个层面都代表了公众利益。可以说限制数百万私家车主的权利,就真的支持了公众利益吗?

  且不说在面对私权利的时候,政府并不天然地代表公众利益,即使这种限制符合某种公众利益,也不表示其正当与合法。这种时候,程序公正尤其重要。有官员曾以房屋为例说明,“任何的权利只要依据法律都可以受到限制,更何况车主只是限制一天的使用权。”这位官员说得没错,政府需要依法行事,任何限制都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定程序,即使只是限制一天的私家车使用权。

  所以问题的根本不在于要不要限行。即使政府确信限行是解决交通问题和减轻排放的好办法,即使民意确实体现了对此的高度支持,也应该将相关动议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因为这已经超出了行政部门的权限,没有得到人大的充分讨论和授权就不可以付诸实践。但这项举措从开始忽视了这一点,现在也仍然没有这样做。

  在一项政策可能涉及诸多利益方,影响到私权利的行使的时候,就不能仅仅依据自己的判断下结论,或者以某种民意为理由替代法律作出裁决,而忽视对法律本身和程序公正的尊重。在这方面北京市理应成为表率,我们一再主张私家车限行应该缓行,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如果限行可以不顾及法律和程序正义,并且可以成为行政的合理逻辑,我们未来遇到的问题,可能就不仅仅是少开一天车了。

(编辑: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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